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加强对广场舞规范管理的建议》第0190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11-23 14:01来源:作者:点击:


    肖广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广场舞规范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广场舞运动蓬勃发展,较好促进了全民健身,但也存在着噪音扰民、随意占地等问题,需要加强规范管理。对于您的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认真研究建议指出的问题原因和提出的解决措施,积极吸纳落实,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办理,多措并举持续推进广场舞活动规范开展,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

    (一)健全广场舞活动管理机制

    坚持积极引导与尊重群众意愿相结合,统筹协调、因地制宜、规范服务,完善广场舞活动管理机制、制度。以街道、社区、镇村文化站为主管单位,安排专人对各广场舞队进行信息登记造册,明确主要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广场舞活动管理,对活动场所、活动时间、活动人数、音量控制实行把控,避免噪音影响周边群众。

    (二)加大广场舞活动场地供给

    进一步加大对公共娱乐设施建设经费投入,整合、利用现有的公共空地、文化广场等公共资源,并提供舞台、灯光、音响、录音等配套设施,同时将体育馆、学校操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舞蹈室纳入广场舞场地,合理安排开放时间,为广场舞团队提供活动场所,并划定活动范围,消除广场舞对小区居民的干扰,使群众“舞有所场,乐有所地”。

    (三)促进广场舞活动队伍建设

    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广场舞健身团队摸底,鼓励其在体育部门备案,促进广场舞健身团队规范化。鼓励引导广场舞健身团队与群众代表协商广场舞开展方式、办法,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广场舞老师的培训,提高舞蹈编排水平,以及组织开展活动的能力。我县将持续推进优秀广场舞运动普及推广,提升广场舞文化艺术水平,力争让广场舞成为岫岩靓丽的风景线。

    (四)强化文明广场舞宣传教育

    对国家《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进行宣传普及,以“说服教育、正面引导”为主,引导广场舞爱好者在秩序和规则下开展活动。多部门联动协作,开展防治噪声污染专项行动,集中清理各类违法高音喇叭、广场非法播放设备、各场所扩音设备等,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同时积极开展媒体宣传,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实现广场舞活动健康、文明、有序开展。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为城市建设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