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岫岩县教育系统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时间:2022-09-23 09:36来源:县教育局作者:点击:

        2022年岫岩县教育系统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防范和遏制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广大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努力把校园打造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防范欺凌教育、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全面开展校园欺凌事件大排查,有效消除欺凌事件隐患;织牢联动网络,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事件隐患。各中小学校要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条件保障等方面,对本校开展一次全面排查,要求全覆盖、无遗漏。各中小学校要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人负责,组织教职员工对全校学生开展全员梳理排查,班主任要通过与任课老师、班干部谈话深入了解本班学生的情况,要逐个与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多方了解掌握本班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要教育指导家长与学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深入查找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并对存在的问题登记造册,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二)及时消除隐患问题。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各中小学校要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并举一反三,及时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流程、细化工作举措、防控化解风险、营造良好氛围,切实防止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对重点学生和隐患苗头,要组织学校教师、校外专家、志愿者等相关人员,及时做好教育引导和矛盾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而发生校园欺凌事件。要积极联系公安部门,针对校园及周边敲诈勒索、暴力欺凌等行为,围绕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巡逻防控工作,对发现的欺凌或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要及时研判、认真核实、妥善处置。

    (三)重点监控易发区域。各中小学校需建立健全值班巡查制度,对于课间、午休、晚自习等欺凌易发时段以及卫生间、宿舍、操场等欺凌易发区域,要安排专人进行重点巡查,防范、发现和制止学生欺凌行为。寄宿制学校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学生宿舍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值班、巡查责任。

    (四)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各中小学校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教职工发现或学生及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提请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行为进行认定,做出是否属于学生欺凌事件的判定。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要对学生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学校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加强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家长的教育,督促履行监管职责。对遭受欺凌的学生,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及时进行保护和干预,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帮助其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学校要和公安部门加强协调工作,积极主动促使涉事各方尽早尽快达成调解协议,以防衍生信访事件。学校发生学生欺凌事件,要及时向县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报告,并及时采取积极措施,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媒体报道,避免网络舆情。

    (五)规范欺凌报告制度。各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教育引导学生发现学生遭受欺凌、欺凌视频或者自己遭受欺凌,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都应主动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对情节严重、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欺凌事件,要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起因、过程、涉及人员等)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报告内容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

    (六)切实加强教育引导。各校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状况,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进行宣传解读,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提升防范欺凌意识和能力。加强欺凌事件警示教育,要让学生和家长了解救助渠道和方法。要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提高防治学生欺凌水平。要进一步加大家庭教育力度,密切家校沟通交流,引导学生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依法落实监护责任。

    (七)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各校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制订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公布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公开举报电话,压实学校校长、班主任、科任教师和教职员工各岗位责任。进一步强化预防机制,制订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机制,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积极探索在班级设置学生安全员,发挥即知即阻作用。教育局将进一步健全问责机制,对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学校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约谈,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恶性欺凌事件处置情况。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组织实施

    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摸底(即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各校进行全面部署,集中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当前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22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针对摸排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规做好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防治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县教育局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校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立时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周密部署。各校要把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联动,密切合作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与法院、检察、公安、民政、司法、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组织加强协同合作,健全联动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范措施,构建防治体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的重要举措、工作进展。要积极联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全面营造良好治理氛围。

     

    岫岩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