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县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步骤
    时间:2022-08-10 09:28来源:岫岩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者:孟德明点击:

    危房鉴定与明确计划。县级住建部门根据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供的名单,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以及出台的简明易行的房屋危险性鉴定方法逐户开展房屋危险性鉴定,将居住在C级和D级危房中的低收入群体家庭列入改造范围。

    低收入群体的身份认定。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完善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危房改造任务分配结果和改造任务完成情况镇村两级公开,方便群众了解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组织施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党政“一把手”为危房改造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危房改造工作的开工、监管、上报进度、配合验收工作,并对危房改造工作的真实性负责。即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具体负责危房改造对象的确定、审核、建房批复、补助资金发放及档案整理等工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抓好工作落实。坚持农户自建为主的建设方式,对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农户可采取统建方式。各地要探索和总结成本经济、结构安全、功能基本齐全的危房改造方式和技术,并创新改造模式,可以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切实保障其基本住房安全。

    竣工验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危房改造的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等重要环节严格把关,做好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宣传,尤其是对农户自建的,要将危房改造质量安全要点告知农户,并加强施工现场巡查与技术指导。危房改造工程竣工后,根据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竣工验收申请,由县级住建部门牵头依据《辽宁省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试行)》和其他相关规定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验收。

    档案与信息填报。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其中房屋危险性鉴定材料要有档案留存,确保住房鉴定全覆盖。网上档案要按照任务时限要求抓紧录入,确保各项内容准确,无预警。

     

    岫岩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