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岫政办发〔2022〕25号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防止规模性
返贫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岫岩满族自治县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承担任务及具体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有序开展好各项工作。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岫岩满族自治县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

 

为全面盯紧发生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等规模性返贫风险点,进一步夯实责任、明确防范措施,不断提高风险应急处置和应对能力,坚决守住我县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辽宁省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辽乡振兴发〔2022〕10号)和《中共鞍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鞍山市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鞍农组发〔2021〕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三农工作会议上关于“要持续推动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切实维护和巩固脱贫攻坚战的伟大成就”的指示精神,以“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为主要指标,在开展常态化动态监测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有效应对和防范因自然灾害、火灾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导致的规模性返贫风险,一旦出现有倾向性、苗头性的规模性返贫现象,第一时间启动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实施应急保障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启动条件

当规模性返贫五类风险因素出现,导致风险发生地区(镇、村)农户收入锐减、支出增大,“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存在问题,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监测对象人数占当地农村户籍人口比例超过2%时,启动此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

三、设立工作专班

为有序开展好防止规模性返贫各项工作,现成立岫岩满族自治县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专班,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长:郑 红 县委常委、副县长

  长:王庆年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残疾人联合会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庆年同志兼任。

四、规模性返贫风险因素 

(一)自然灾害因素。因洪涝干旱、气象灾害、地震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的发生,导致部分易返贫致贫农户家庭人员伤亡、房屋受损、产业受灾,家庭经济遭受重大损失。 

(二)重大突发事件因素。因发生传染病疫情、火灾等重大突发事件导致部分易返贫致贫农户家庭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三)突发性停产停业因素。因突发性事件造成易返贫致贫农户家庭主要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或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导致家庭收入急剧下降,家庭经济负担加重。

(四)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降因素。因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降,导致易返贫致贫农户种植、养殖收入锐减。    

(五)其他方面因素。因工作、政策、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规模性返贫风险。

五、 工作职责

(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在遭遇自然灾害、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或出现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等风险隐患时,及时指导相关乡镇加强监测,根据预警推送信息快速响应识别监测对象,及时研判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负责组织各乡镇、相关行业部门对因工作、政策、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情况进行研判和风险评估。当启动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时,负责规模性返贫风险预案启动发布,向工作专班进行情况汇报,组织县医保、卫健、教育、住建、水利、交通、农业农村、民政、人社等行业部门及风险启动乡镇进行会商分析研判,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协调落实有关地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各项保障措施,及时排查和化解规模性返贫风险,当启动此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后。

(二)县医疗保障局。监测在自然灾害或突发重大事件等规模性返贫风险因素发生后,农村医保参保居民医疗费用情况。重点筛查因病因残住院治疗患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住院或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支付后,年度内累计自付费用超过0.5万元(含)的脱贫人口、超过2万元(含)的其他农村参保农户信息。当启动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时,负责乡镇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医疗保障措施落实,通过资助参保、减免医疗费、开展补充医疗救助等措施,确保风险启动乡镇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基本医疗得到保障,在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连续三个月每月25日前向县乡村振兴局推送相关信息。

(三)卫生健康局。监测在自然灾害或发生疫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农村地区以及符合大病集中救治条件的农村人口,重点筛查因大病重病、疫情等住院治疗无效,导致家庭劳动力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或因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导致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含)的农户信息。当启动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时,负责乡镇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病患人员医疗救助帮扶。落实医院先诊疗后付费结算制度,确保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大病分类及时救治和保障,慢病签约应签尽签,做好用药指导,切实减轻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药品费用负担,在自然灾害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连续三个月每月25日前向县乡村振兴局推送相关信息。

(四)县教育局。监测在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等规模性返贫风险因素发生后,相关乡镇各学段农村学生特别是重点筛查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学生信息。当启动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时,负责乡镇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子女控辍保学工作,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有返贫致贫风险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子女不因家庭困难失学辍学,在灾害和事件发生后30个工作日汇总梳理所辖学校中有失学辍学风险的农村学生信息后,向县乡村振兴局推送一次信息。

(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测在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等规模性返贫风险因素发生后农户住房安全情况,重点筛查脱贫户、监测对象住房安全情况。当启动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时,负责乡镇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住房安全排查和等级鉴定,危房改造优先列入安排,确保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居住房屋达到国家住建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中的A、B级标准,在排查汇总因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导致住房安全存在风险的农户信息后,第一时间向县乡村振兴局进行推送。

(六)县水利局。监测在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等规模性返贫风险因素发生后农户饮水安全情况,重点筛查脱贫户、监测对象饮水安全情况。当启动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负责乡镇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饮水安全保障,确保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45升;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在排查汇总因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导致饮水安全存在风险的农户信息后,第一时间向县乡村振兴局进行推送。

(七)县交通运输局。当启动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时,负责乡镇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确保自然灾害、重大突发事件等风险情况发生后,相关地区农户、农用物资、生产生活用品等原有道路进出渠道畅通。

(八)农业农村局。监测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等规模性返贫风险因素发生后农村涉农产业生产经营风险。重点筛查因受自然灾害、产业风险或疫情影响,造成农业产业绝产、或大面积减产、或农产品严重滞销、或严重跌价等,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农户信息。当启动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时,负责乡镇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农业扶贫产业的科技服务指导工作,通过落实扶贫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产业扶贫联系卡制度,为实施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的农户提供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为扶贫产业提质增效提供有力支撑,着力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推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夯实防止规模性返贫基础,灾后或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向县乡村振兴局推送一次信息。

(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测自然灾害、重大突发事件、突发停产停业事件发生后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重点筛查未就业农村劳动力信息,尤其要防范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的风险隐患。当启动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时,负责乡镇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业帮扶工作。实施包括开发公益性岗位、开展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用工岗位推介宣传、对外输出劳务等措施,保障和促进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实现就业,在自然灾害、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突发停产停业事件后连续三个月每月30日前向县乡村振兴局推送失业农村劳动力相关信息。

(十)民政局。监测在自然灾害、重大突发事件等规模性返贫风险因素发生后,大病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无劳动能力群体,重点关注农村应纳入最低保障、特困救助、临时救助人员明显增多信息。当启动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时,负责乡镇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救助工作。对符合农村最低保障、特困救助政策的人员全面及时按程序纳入,对符合临时救助政策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快速及时有效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在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连续三个月的每月25日前向县乡村振兴局推送一次新纳入民政救助农户信息。

(十一)县财政局。当启动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时,负责乡镇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及时筹集应急保障资金,确保受灾地区“三保障”饮水安全等方面资金投入。负责研究脱贫成效保障资金用于因灾因疫防返贫项目,支持灾后恢复重建。

(十二)应急管理局负责监测预警受《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Ⅳ级响应及以上级别自然灾害影响的地区,对自然灾害风险进行综合评估。重点筛查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劳动力死亡(致残)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含)的农户信息。灾后15个工作日内向县乡村振兴局推送一次信息。

(十三)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监测自然灾害、重大突发事件等规模性返贫风险因素发生后残疾人群体。重点筛查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缺少劳动力、返贫致贫风险高和帮扶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残疾农户信息。在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连续三个月的每月25日前向乡村振兴推送一次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把防止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各乡镇要夯实属地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防止规模性返贫风险防范工作预案,各行业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做好监测预警,落实行业帮扶责任。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合作,做好灾害、突发重大事件后预警监测、数据比对工作,及时反馈预警信息,共同研判分析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承担行业帮扶责任,落实防止规模性返贫保障各项举措。

(三)健全沟通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各成员单位联络员沟通机制,确定专人负责,快速响应,及时开展自然灾害、重大突发事件等风险隐患发生后的预警监测,落实帮扶保障措施,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对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