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动我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现行规章的落实见效,我县于2019年10月25日转发了《鞍山市推进三项制度的通知》,在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2022年5月23日就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县司法局下发了《关于报送“三项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现将三项制度工作开展情况和督查情况公示如下:
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由县司法局组织召开专项工作调度会,定时间、定进度、定措施、定责任,将“三项制度”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二.立即着手推进,夯实基础工作。2019年我县主要完成:转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辽宁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并对我县推进“三项制度”作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2020年以“岫岩满族自治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转发的《鞍山市关于开展落实“三项制度”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由我县司法局统一组织全县所有行政执法单位上报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互联网+监管系统网站进行了统一的公示。
三.加快工作进度,全力查缺补漏。2022年5月23日,县司法局下发了《关于报送三项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各行政执法机关依据省、市“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本部门、本领域执法工作特点,分别制定了符合本机关执法工作的实际的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实施细则。
四.强化事前公开,接受群众监督。(1)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依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管理平台,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每年度的涉企检查计划,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事前公开的内容,经县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后予以公示。(2)各行政执法部门均在县政务公开网站上公示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包括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内容。
五.强化事中监管,规范执法流程。(1)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今年,我们完成了全县668余名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换发证工作,保证了我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能够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能够按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统一标识。(2)按照应进则进的原则,有行政审批项目的各部门单位都进驻政务大厅统一办理,个别未进驻的部门单位审批事项正在全力推进中。“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有效的方便了企业和群众,为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奠定了基础。县营商环境局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岗位职责、执法种类、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六.加强事后监管,创新公开方式。(1)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明确本部门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2)各行政执法部门均按“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强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建设,运用微博、微信、APP等载体,公示执法信息,方便群众查询。(3)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归集所属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信息,并通过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上级政府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的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