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轮强降雨、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预报,7月6日至7日白天我县有大暴雨(100~150毫米、局部150~250毫米),个别乡镇(办事处)有特大暴雨(250~300毫米),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电等强对流天气,小时雨强为20~40毫米,局部最大可达60~80毫米,最大瞬时风力7~9级,强降雨时段为6日夜间。县防指决定于7月5日10时启动全县防汛IV级应急响应。为切实做好本轮极端天气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防范大风对高空作业和设施农业的影响,做好温室大 棚的加固工作,预防大棚受压倒塌,提前检查加固吊塔、脚 手架、户外广告牌等易被风吹落的搭建物,适时关闭旅游景 点和娱乐设施,防范因大风天气导致的倒塌、坠物伤人和触 电事件发生。
2.妥善保护易受冰雹袭击的汽车等室外物品或者设备,提前驱赶家禽、牲畜进入有顶棚的场所。
3.当有雷电天气时,及时提醒民众避免户外活动,不要在树下、电杆下、塔吊下避雨,防范雷电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失。
4.各乡镇应急救援队伍和县内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值班备勤工作。各乡镇和单位严格执行 24 小时应急值守和灾情信息报告制度,通讯设备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灾情发生,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规范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核查灾情,并于灾情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灾情数据,上报数据要确保及时、准确,并由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电话:7866611)
5.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大风、强降雨天气下的道路管控,强化现场指挥、交通引导、限速限行等措施;要提前做好准备,必要时及时封闭危险路段,其它行业及领域,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从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6.受降雨过程的叠加作用影响,我县东南部地区发生山洪、滑坡、泥石流、中小河流洪水等次生灾害的风险增大,需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巡查,强化灾害防范责任落实,加强重要工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非煤矿山、尾矿库、排岩场、采空区及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强化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在极端天气下所有人员要撤离危险区域,所有机器设备要关停,坚决避免危险作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7.需加强城镇低洼路段管控与排涝,密切关注地下隧道、地下车库、低洼地区等防御重点部位,加强积水排涝和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