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鞍山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和《社会力量承接社区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2-07-15 07:58来源:县财政局作者:点击:


    岫财综﹝2022﹞7号

    各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辽财综规[2020]9号)关于对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管理规定,结合鞍山市市域治理体系工作要求,现将《鞍山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和《社会力量承接社区服务指导目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岫岩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2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