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岫政办发〔2022〕18号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岫岩县偏岭镇空气质量提升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偏岭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岫岩县偏岭镇空气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岫岩县偏岭镇空气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岫岩县偏岭镇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加强偏岭镇生态文明建设以及进一步提高偏岭镇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偏岭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根据鞍山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岫岩县偏岭镇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强化精准治污、实施科学治污、坚持依法治污,促进岫岩县偏岭镇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

二、工作目标

岫岩县偏岭镇空气质量达到上级核定指标,推动全镇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重点任务

(一)确保菱镁加工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偏岭镇镁砂加工企业共计30家,是我县菱镁加工企业最聚集的乡镇,为了改善偏岭镇环境空气质量,必须确保偏岭镇菱镁加工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同时督促镁砂加工企业落实企业精细化管理职责,对超标排放企业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偏岭镇政府,配合单位: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

(二)严控粉体加工“取缔”企业死灰复燃。

进一步强化落实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职责,持续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和巡查检查,防止粉体“取缔”企业死灰复燃。对没有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的要限期取缔到位。责任单位:偏岭镇政府,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应急局

(三)坚决整治偏岭镇乱堆乱放物料问题。

偏岭镇境内乱堆乱放物料问题比较突出,装卸物料过程扬尘污染严重,偏岭镇政府要对镇区内乱堆乱放物料现象进行强化巡查,对发现的违规占地、占河、占林的露天堆场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形成长效机制和各部门联动机制。确需临时堆放的需经偏岭镇及相关部门批准,并进行围挡、覆盖达到环保要求。燃料煤销售单位要实现煤堆全部覆盖,避免扬尘现象发生。牵头单位:偏岭镇政府,配合部门: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县水利局

(四)强化扬尘源管控。

1、加强施工扬尘管控。各类施工建设单位(包括修楼建房、道路施工、供暖管网改造等施工工地)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确保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责任单位:偏岭镇政府,配合部门:县住建局)

2、严格落实企业扬尘管控措施各镁砂、粉体加工企业及矿山企业要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扬尘管控措施,同时做好厂区道路硬化、清扫、喷洒水作业,保持生产时矿区内道路湿润,冬季作业时要喷洒盐水进行抑尘。要加大检查力度,确保镁砂、粉体加工企业及矿山企业扬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遏制扬尘污染。(责任部门:偏岭镇政府,配合单位: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

3、加强道路扬尘管控工作交通部门要持续加强偏岭镇道路扬尘管控工作,对主要路段过往载重货车进行检查,对运输物料遗撒和不进行苫盖的坚决予以查处;同时对破损路面及时维修养护;偏岭镇政府要对主要交通干线进行清扫、洒水抑尘作业,确保道路扬尘得到有效控制。(责任部门:偏岭镇政府,配合单位:县交通局)

4、强化镇政府所在地王家堡村道路保洁工作。偏岭镇环卫部门要强化镇政府所在地王家堡村道路保洁工作,同时开展道路洒水抑尘工作,保证路面无积尘,路牙无浮土,路面见本色;针对重污染天气、高温天气、大风扬尘天气分别制定差异化保洁和洒水频次标准,针对重点区域明确加密周边保洁频次,及时清除路面积尘。(责任部门:偏岭镇政府)

5、开展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偏岭镇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餐饮饭店油烟净化器做到应安尽安,确保使用率达到100%。强化露天烧烤环境监管,对未经许可占用道路、广场、绿地、居民区等公共场所从事店外露天烧烤、摆设大排档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配套油烟净化设施不齐全、影响城市环境的露天烧烤点随时依法予以取缔。(责任部门:偏岭镇政府,配合部门:县综合执法中心)

(五)积极推进偏岭镇王家堡村联网供暖工作,淘汰分散燃煤锅炉。

大力推动偏岭镇政府所在地王家堡村居民联网供暖工作,对具备联网条件的居民住宅区进行联网供暖,进一步加强经营性分散燃煤小锅炉的排查整治工作,对经营性分散燃煤小锅炉进行逐步取缔并更换为清洁能源,重点整治对象是饭店、洗浴等经营性场所,同时推进不具备联网居民区的散煤替代工作。(责任部门:偏岭镇政府,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

(六)机动车污染整治。

加强辖区内道路交通优化,均衡重点道路交通流量,最大程度化解交通拥堵,减少机动车怠速和低速时的尾气排放;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在柴油货车通行的主要路段设立执法点,加大超标排放柴油货车处罚力度。加大对达到报废标准车辆的监管,对拒不报废的车辆执行强制报废。(责任单位:偏岭镇政府,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岫岩县偏岭镇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同时,成立偏岭镇空气环境质量提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偏岭镇环境空气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

2、强化配合联动。各部门及偏岭镇政府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使偏岭镇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偏岭镇政府要开展地毯式排查,摸清环境空气污染源底数,为精准分析、精准施策提供保障。

3、强化督查考核。县政府督察室要坚持抽查督导常态化,对发现的重点问题,做到通报、曝光等多种方式,加大问题整改力度,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于履职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存在弄虚作假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处理。

4、加强宣传保障。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发动群众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良好的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社会氛围。

 

附件:偏岭镇空气环境质量提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偏岭镇空气环境质量提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勇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林 海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局长    

    刘 洋 偏岭镇镇长

成 员:韩明亮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云龙 县发改局局长

    孔繁欣 县工信局局长  

    李 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曹 巍 县住建局局长

    赵国峰 交通运输局局长

    唐 鹏 县应急局局长

    杨博丹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丛贵利 县水利局局长  

    孙乐天 县公安局禁毒专员

    曲青春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副局长

    鲁 峰 县综合执法中心主任

    张长春 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