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林业行业中介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时间:2022-04-21 09:32来源:作者:点击:

    岫林草发〔2022〕8号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林业站、国有林场:

    为全面落实《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辽纪发〔2022〕1号)精神,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林业行业中介服务,提高中介服务质量,更好的为林农和企业服务,经林业和草原局会议研究,制定《岫岩满族自治县林业行业中介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岫岩满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岫岩满族自治县林业行业

    中介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依据《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辽宁省森林经营采伐作业设计中介服务行业规范标准》和《辽宁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林地现状调查表中介服务行业规范标准》及《辽宁省林业系统中介服务随机抽查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中介服务行为,维护中介机构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县林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1、中介机构应当向林业和草原局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备案和执业登记。

    2、中介机构应当是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中的“主动公开”正常经营状态的规划设计单位。

    3、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具备相应技术水平和执业人员。不得与自身服务范围相关的行政审批部门存在隶属关系或者聘用其在职人员、退休人员。

    4、中介服务机构执业人员不得以同一执业资格在多个同类行业中介服务机构任职。

    5、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内容:

    ①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林地现状调查表。

    ②森林经营采伐作业设计。

    6、林业和草原局中介服务领导小组负责对中介服务机构编制的森林经营采伐作业设计或林地报告(表)等过程中遵守行业规范标准的监督管理。

    7、林业和草原局依据《辽宁省林业系统中介服务随机抽查实施办法》的规定,组织人员对中介服务机构在提供中介服务时执行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将检查结果通过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公示。

    8、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遵循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遵守执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依法独立开展森林经营采伐设计或安全评价活动,客观、如实地反映所调查。

    9、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执业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执业情况。林业调查设计过程控制记录、被调查对象现场勘査记录、影像资料、矢量数据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执业情况记录,应当及时归档,妥善保管,自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保存不得少于2年。

    10、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执业公示制度,在经营场所或门户网站显要位置公示委托人应当提交的材料目录清单,以及执业标准、工作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

    11、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依法与委托人签订中介服务合同,明确调查对象、调查范围、数据来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2、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中介服务合同约定时间,向申请人出具调查规划成果。

    13、中介服务机构外业调查人员必须具有执业资格或林业相应职称两名以上,并对其调查成果负责。

    14、编制森林采伐作业设计,应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能力(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项目必须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承担,严格执行《辽宁省森林经营技术规程》(DB21/T706-2013),依据《辽宁省森林、林木采伐申请书》,按照《林权证》或《不动产证》或权属证明依法依规进行外业调查,内业采用《森林经营作业设计软件系统》出具成果。

    15、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林地现状调查表,严格执行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介服务机构:

    ①出具虚假作业设计或评价报告的。

    ②转包经营采伐设计或使用林地项目的。

    ③未按照行业标准进行调查设计的。

    ④拒绝、阻碍林业主管部门依法监督检査的。

    视情节列入失信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名单,并通过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向社会公示,对其提供的调查规划成果不予采信,退出本行业执业。

    17、林业和草原局审核(批)科室负责对中介服务机构调查规划成果进行质量审核。经审核发现问题,由审核人员和中介服务机构分别形成书面说明材料上报林草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18、中介服务机构不向社会公开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处理。

    19、中介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处理。

    ①未在经营场所或者门户网站公示服务内容或违反公示内容提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

    ②聘用与自身服务范围存在隶属关系的行政审批部门的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的;

    ③中介服务机构执业人员以同一执业资格在多个同类行业中介服务机构任职的;

    ④未按照规定期限保存中介服务执业记录的;

    20、本规定与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行。

    21、本规定自2022年4月6日起执行。

     

    岫岩满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