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乡村振兴发〔2022〕9号
2022年,县乡村振兴局共收到中央、省、市拨付及县级配套的资金9338.9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798.2万元,省级资金3162万元,市级资金2878.7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500万元。
根据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2022年衔接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一、预留庭院小产业项目补助资金2000万元
为巩固我县脱贫人口多渠道增收提升内生动力,2022年继续鼓励引导脱贫户发展庭院产业实现增收。根据各乡镇上报项目计划情况显示,目前预发展庭院小产业脱贫户约为5700户,预计使用庭院小产业项目补助资金2000万元。
二、危房改造资金195万元
经过各乡镇监测统计上报,全县53户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的房屋因雨雪等自然天气原因导致疑似危房。县乡村振兴局将统计结果转交县住建局进行鉴定。鉴定后达到C、D级危房标准的,将全部予以改造。年度内经监测上报的疑似危房也将继续进行鉴定、改造,以确保其住房安全。使用市级专项资金195万用于此项工作。
三、“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10万元
预计需要110万元,用于“雨露计划”补助资金。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辽乡振发〔2022〕8号)文件精神,此项资金计划从省级资金中列支。
四、乡村保洁公益岗位补贴资金220万元
为了实现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有劳动能力脱贫户身处基层,身处村组客观优势,助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开展,通过公益岗位帮助脱贫户,监测户增收上,实现乡村振兴和提升脱贫质量“双赢”局面,2022年,全县设置乡村公益岗位2129个安置脱贫人口就业,主要从事乡村保洁、乡村绿化、疫情防控等乡村公共服务工作。每人年度工资2000元,县级配套资金补助50%,村集体扶贫资产收益解决50%,此项工作预计使用县级资金220万元。
五、扶贫救助、防返贫致贫和扶贫资产保险资金804.7万元
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辽乡振发〔2022〕8号)文件精神,支持为省监测线下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购买商业防贫保险、产业项目和扶贫项目资产防御风险保险等保障措施。此项工作使用市级专项及县级配套资金中列支。
六、巩固提升及乡村振兴产业项目资金2260万元
增强设施农业规模化、标准化能力,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此项工作计划使用资金2260万元。
七、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资金2885.96万元
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主要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清运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此项工作需使用资金2935.96万元。
八、金融扶贫贴息813.28万元
从市级专项资金列支813.28万元用于金融扶贫贴息。
九、其它支出50万元
用于第三方评估经费,如:项目立项入库论证支出、扶贫项目资产年度清查评估支出等。
附件:2022年衔接资金使用计划表
岫岩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9日
2022年衔接资金使用计划表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资金(万元) |
1 | 雨露计划 | 脱贫户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补贴 | 110 |
2 | 金融帮扶 | 扶贫再贷款、扶贫小额信贷贴息 | 813.28 |
3 | 防返贫新致贫保险 | 脱贫户1+2防贫综合保险 | 300 |
4 | 危房改造补助 | 脱贫户危房翻建、维修补助 | 195 |
5 | 扶贫救助保险 | 脱贫户意外、自然灾害、医疗救助保险 | 270 |
6 | 提升内生动力保障 | 脱贫户自主创业补助 | 2000 |
7 | 巩固提升及乡村振兴产业项目 | 2260 | |
8 | 产业项目保险 | 脱贫攻坚期间形成的产业项目资产保险补助 | 234.7 |
9 | 巩固脱贫成果评估 | 聘请第三方评估经费 | 50 |
10 | 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 | 2885.96 | |
11 | 乡村保洁公益岗位补贴 | 220 | |
12 | 合 计 | 中央1798.2万元、省3162万元、市2878.74万元、县1500万元 | 9338.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