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饶盖线盘道岭隧道及引线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22-01-30 09:44来源:作者:点击:

    国道饶盖线盘道岭隧道及引线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饶盖线盘道岭隧道及引线新建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饶盖线盘道岭隧道及引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辽交公水〔2021〕446号文件)、鞍山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国道饶盖线盘道岭隧道及引线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鞍交〔202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岫岩满族自治县交通事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岫岩满族自治县阜昌街道办事处城东社区与红旗营子乡矿山村交界处。
    2.2工程规模:对原国道饶盖线盘道岭段提质升级,新建路段全长 1.85 公里,其中隧道长0.92公里,引线长0.93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60公里/小时;隧道建筑界限高5.0米,宽10.5米;路基宽度10.0米;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O1-2014)执行。
    2.3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国道饶盖线盘道岭隧道及引线新建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缺陷保修等。
    2.5工期要求:2022年4月1日开工至2023年11月30日交工,计划工期19个月。
    2.6 投标保证金:129万元。
    2.7 质量: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能力:
    投标人近3年(2018年-2020年)每年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均大于1(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时开始计算)。
    3.3 企业业绩:
    投标人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内,完成过至少1项500米及以上隧道公路工程项目或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至少含1座500米及以上隧道),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3.4 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1名: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有效的经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身份参与)]内,担任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2)项目总工1名: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经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以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身份参与)]内,担任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类似工程指500米及以上隧道公路工程项目或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至少含1座500米及以上隧道)。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5 投标人信誉要求: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未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30日8时30分至2022年2月15日17时00分,在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Xok-DC3jjNoO9ft5ahqvw ,提取码:2f31)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限公告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
    4.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与修改内容将在百度网盘上(链接和提取码与招标公告第4.1条款相同)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报名
    取消投标报名环节。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2月25日10时30分;
    6.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7楼702。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授权委托书及在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一同邮寄至指定地点,且应保证与参加视频会议的人员为同一人。
    6.6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6.7本项目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开标记录表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发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八、其他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发生更换情形,招标人将按合同专用条款的有关规定对中标人进行处理。并按照信用评价管理规定,上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行为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岫岩满族自治县交通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岫岩镇南门外里4栋4号
    招标人联系人:孙海龙     
    招标人联系电话:0412-7816363
    招标代理: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6号1-11-16号
    代理联系人:周丽红
    代理电话:18940130979
    代理邮箱:a4765302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