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2020年度帮扶客运企业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1-12-23 10:22来源:县财政局作者:点击:

    辽永信达发审[2021]042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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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岫岩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我们接受岫岩满族自治县财政局委托,对岫岩满族自治县2020年度帮扶客运企业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将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和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主管单位概况

    岫岩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交通局”)隶属于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该部门的主要职能为负责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全县公路、水路、铁路行业发展,建立健全与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机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全县交通运输管理及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全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等职能。

    (二)项目立项

    2020年初发生严重的新冠病毒疫情,给交通客运企业经营带来严重影响。为了减少疫情对交通客运企业的影响,2020年3月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帮扶交通客运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交财审发[2020]52号)。

    三)项目绩效目标

    为应对新冠疫情对交通客运企业的影响,省级财政拨付交通客运企业(含个体户,下同)帮扶资金75.36万元,支持交通客运企业复工复产。

    二、资金来源

    接受评价的帮扶交通客运企业专项资金项目为财政资金支出项目。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岫岩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对辽交财审发[2020]52号文件后附的《鞍山市交通客运企业专项基金拟安排情况表》中所辖岫岩县内受帮扶的交通客运企业名单逐户核实确认,2020年3月26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市交通运输局,经审核调整后,鞍山市财政局于2020年3月27日下发《关于做好道路运输企业专项基金发放及使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鞍财经[2020]62号)。岫岩县财政局于2020年3月30日下发《关于做好道路运输企业专项基金发放及使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岫财经发[2020]47号)。要求县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帮扶交通客运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交财审发[2020]52号)及市交通运输管理局提供的《交通客运企业专项基金拟安排情况核查确认表》尽快将帮扶补助资金拨付帮扶交通客运 企业。

    (二)项目实施流程

    依据辽交财审发[2020]52号文件规定:此次补助范围为省际、市际、县际、县内客运班车和旅游包车;城市公交车和县级公交车;市、县级客运站。

    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为企业运营、购置企业开复工必需的防控物资。

    补助标准:(一)班车客运企业运营补助标准按省际、市际、市内分别为2800元/台、2300元/台、2000元/台。(二)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运营补助标准按省际、市际、市内分别为:1000元/台、800元/台、600元/台。(三)公交企业运营补助标准按城市公交、县公交分别为600元/台、300元/台。(四)客运站运营补助标准按市级汽车客运站、县级汽车客运站分别为:10万元/个、5万元/个。单户企业最低补助标准为5000元。

    县交通运输局于2020年3月30日收到县财政局拨付的扶持资金后,于2020年4月2日将款项下拨到岫岩满族自治县交通事务服务中心,由该中心统一发放。此次符合条件的交通客运企业共96户,其中:客运公司5家,客运站1家,个体户90户。县交通事务服务中心逐户通知企业和个体户提供单位账号和个人银行卡号,并在发放明细表上签字。

    (三)资金拨付管理

    帮持资金的发放,严格按照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帮扶交通客运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交财审发[2020]52号)的规定执行。建立工作调度机制,设立工作台账,不得滞留、挤占及挪用帮扶资金,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下达补助资金,确保受帮扶的交通客运企业尽快享受到补助政策。

    (四)项目组织管理执行情况

    项目单位能够遵照文件的规定管理和下发资金,能遵循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项目组织,较好地完成了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指标的设定;项目单位能够按规定落实使用项目资金;资金使用程序较规范。项目单位能够遵循合法合规的程序完成项目立项申请内容组织实施,项目能按规定时间完成。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客观、公正、独立的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岫岩县交通客运企业帮扶资金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指标是否完成,以及效益目标是否实现,总结项目实施中的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规范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益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实施过程

    1、前期调研

    通过与岫岩县交通运输局、岫岩县交通事务服务中心相关人员了解情况的方式,听取了对项目基本情况的介绍,并调查了解项目基本情况。

    2、重点研究相关资料

    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我们重点研究了交通客运企业帮扶资金文件、市(县)财政局于《关于做好道路运输企业专项基金发放及使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性资料,明确项目投资规模、实施范围、时限要求等。同时通过检查了资金拨付的付款凭证等财务资料,明确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3、社会调查

    依据前期调研和重点研究的相关资料,向受益人发放调查问卷,了解群众对项目的认可程度。

    (三)项目主要绩效

    1、项目产出方面

    2020年岫岩县共发放交通客运企业帮扶资金75.36万元,其中:客运企业省际车1台补助0.28万元、市际车34台补助7.82万元、市内车62台补助12.40万元;公交企业92台补助2.76万元;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省际车13台补助1.3万元;客运站1个补助5万元;个体运营户90户补助45.80万元。

    2、项目效果方面

    通过岫岩县帮扶交通客运企业资金项目的实施,使辖区内交通客运企业能够及时享受到补助政策,缓解疫情造成的影响,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评价结论与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分析,岫岩满族自治县2020年帮扶交通客运企业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总分95.00分,评价结果为“优秀”(详见附表)。

    (二)具体绩效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指标

    项目决策设立立项适应性、目标合理性2个二级指标。

    (1)立项适应性设立2个三级指标(评分5分):与帮扶客运企业政策的适应性(2分)和立项依据充分性(3分)。

    经评价分析,立项适应性评价得分5分:与帮扶客运企业政策的适应性得分2分、立项依据充分性得分3分。

    (2)目标合理性设立2个三级指标(评分5分):绩效目标的合理性(2分)和绩效指标的明确性(3分)。

    经评价分析,目标合理性评价得分5分: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得分2分和绩效指标的明确性得分3分。

    项目决策总评价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2、项目管理指标

    项目管理设立资金分配指标、资金管理指标、监督检查指标和项目实施指标4个二级指标。

    (1)资金分配指标设立2个三级指标(评分10分):资金下达的合规性和及时性(5分)和支出方向的合规性(5分)。

    经评价分析,资金分配指标得分10分:资金下达的合规性和及时性得分5分,支出方向的合规性得分5分。

    (2)资金管理指标设立2个三级指标(评分10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5分)和资金使用规范性(5分)。

    经评价分析,资金管理指标得分9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得分4分(无针对此项目的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规范性得分5分。

    (3)监督检查设立1个三级指标,即资金监督检查情况(评分5分)。

    经评价分析,监督检查指标得分5分。

    (4)项目实施指标设立3个三级指标(评分15分):项目组织机构的健全性(5分)、项目管理制度的健全性(5分)和项目过程管理的有效性(5分)。

    经评价分析,项目实施指标评价得12分:项目组织机构的健全性得分5分,项目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得分4分(无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过程管理的有效性得分3分。

    项目管理指标总评价分40分,评价得分36分。

    3、产出指标

    产出指标设立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4个二级指标。

    (1)项目数量指标设立1个三级指标,即帮扶企业数量:5个客运公司,1个客运站,90户个体户(评分8分): 

    经评价分析,项目数量指标得分8分。

    (2)项目质量指标设立1个三级指标,即补助资金发放准确性(评分5分): 

    经评价分析,项目质量指标得分4分(个体户发放补助的名单中有13户与文件后附的岫岩县交通客运企业专项基金拟安排情况表不一致)。

    (3)项目时效指标设立1个三级指标,即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评分5分): 

    经评价分析,时效指标得分5分。

    (4)项目成本指标设立1个三级指标,即文件规定补助标准的执行情况(评分2分): 

    经评价分析,项目成本指标得分2分。

    产出指标总评价分20分,评价得分19分。

    4、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设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3个二级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设立1个三级指标,即增加交通客运企业的收益(评分5分)。 

    经评价分析,经济效益指标得分5分。

    (2)社会效益指标设立1个三级指标(评分10分), 减少疫情对交通客运企业的影响(10分)。

    经评价分析,社会效益指标得分10分。

    (3)可持续影响指标设立1个三级指标,即帮助交通客运企业复工复产(评分5分)。 

    经评价分析,可持续影响指标得分5分。

    效益指标总评价分20分,评价得分20分。

    5、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设立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个二级指标,设立受益企业满意度1个三级指标。

    满意度指标总评价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六、建议

    1、项目实施前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发放补助的名单应与文件后附岫岩县交通客运企业专项基金拟安排情况表一致,如不一致,应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

     

    表:

    财政专项扶贫产业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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