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时间:2021-12-20 16:28来源:县应急管理局作者:王猛点击:


    为预防火灾和提升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城市环境,努力营造宁静、舒适、宜居的生态环境,按上级要求,岫岩县政府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在全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广泛动员齐抓共管”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实现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全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岫岩县烟花爆竹禁售工作高效开展,现成立岫岩县烟花爆竹禁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县烟花爆竹禁售工作全面开展。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冯天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徐忠玮  县应急局副局长

        田弟光  县公安局副局长

        柏 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颜 明  牧牛镇副镇长

        姜振生  哈达碑镇副镇长

        曹佩航  偏岭镇副镇长

        尤广路  三家子镇副镇长

        韩 成  药山镇副镇长

        王春龙  石庙子镇副镇长

        汤显辉  黄花甸镇副镇长

        孙勋涛  大房身镇副镇长

        费树宏  红旗营子乡副乡长

        林 帅  苏子沟镇副镇长

        鲍 杰  石灰窑镇副镇长

        焉 国  前营子镇副镇长

        吴 洁  龙潭镇副镇长

        丛广春  大营子镇副镇长

        马庆哲  清凉山镇副镇长

        王祥昇  朝阳镇副镇长

        王世君  新甸镇副镇长

        王运龙  洋河镇副镇长

        兰庆芳  杨家堡镇副镇长

        吴 晓  岭沟乡副乡长

        杨 军  哨子河乡副乡长

        李吉峰  雅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石 伟  阜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兴罡  兴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危化科科长徐广仁担任。   

    三、职责分工

    (一)应急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安全监管和禁售工作;负责烟花爆竹零售企业的安全监管;依法处罚违法企业。

    (二)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非法生产、批发、零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根据相关部门提供信息,追查非法烟花爆竹来源,并跟进处理违法行为;组织销毁处置过期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检查批发、零售烟花爆竹企业的产品质量,依法处罚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查处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和已经取得烟花爆竹安全批发(零售)许可证单位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有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属地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超量储存等违法行为。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禁售工作要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各乡镇(街道)为属地第一责任单位,此次整治工作处于关键敏感时期,工作标准高,任务重,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烟花爆竹禁售管控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既保证禁售工作落实到位,又保证社会有序稳定

    (二)压实责任。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深入研究部署,压实各层级责任,全面落实到位。要广泛宣传、正确引导,确保禁售要求于2021年11月30日前通知到属地全部批发、零售经营企业

    (三)依法处罚。禁售期间,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职权,依法大力开展执法检查,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按时报送。各成员单位要将整治行动进展表每半月(首次为2022年1月15日前)一次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准时通报。


    岫岩满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