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岫政办发〔2021〕45号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2021年农业产业强镇
示范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岫岩满族自治县2021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岫岩满族自治县2021年农业产业强镇

示范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农业产业发展,全力推进牧牛镇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进度,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农业产业强镇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农产﹝2021﹞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农业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牧牛镇农业主导产业为核心,以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为载体,不断推动我县农村各产业融合发展和农业转型升级,形成各产业相互紧密关联,高度依存带动的完整产业链,以产业强镇项目带动我县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走出一条具有岫岩特色的乡村振兴道路。

二、工作目标

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化示范项目为引领,聚焦牧牛镇食用菌特色产业,围绕食用菌生产、加工等环节,努力打造主导产业突出、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辐射带动有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创新创业活跃、产村产城一体的农业产业强镇,培育一批农业龙头企业,扶持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创响一批品牌,构建联农带农机制,吸纳更多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工作安排

(一)项目实施阶段(202110月1日-2022月6月30日)

牧牛镇域内从事主导产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20续建或2021年新建项目,根据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及时进行项目申报,确保项目建设快速推进。

1.申报主体。牧牛镇域内从事食用菌生产、加工、物流、仓储、销售等环节,具备2021年新建项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申报主体。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扶贫带动作用明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

2.申报条件。牧牛镇域内从事食用菌生产、加工、物流、仓储、销售等环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备项目建设可研、工商执照、正规账目、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等要件的,可以申报2021年产业强镇建设项目。

3.申报程序。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申报程序自下而上进行,由牧牛镇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牧牛镇政府进行申报,经镇政府审核研究同意后,上报县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开会审核同意后,报送省、市农业主管部门和省财政部门备案。

4.补助标准。项目建设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符合示范建设要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予以支持。每个企业投资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25%,单个项目建设补助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不高于400万元。同一投资主体建设2个项目,补助资金总计不超过600万元。已经享受过政府补贴的建设内容不享受此项补助。

)项目验收阶段(20227月1日-715日)

牧牛镇产业强镇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县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组织验收。

1.阶段验收。为了保证项目建设符合标准要求,县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在2022年7月对项目建设实施主体进行阶段验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项目建设符合标准。

2.全面验收。为了确保项目验收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由县财政局牵头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建设实施主体进行全面验收,县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予以配合。

3.项目验收公示。

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建设单位、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建设内容、验收结果、补助资金额度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在政府网站公示7天。

)资金发放阶段(20227月15-7月31日)

项目通过验收、公示后,没有负面反馈意见,由县财政局对项目建设主体进行发放奖补资金。

)项目总结阶段。(20228月1日-9月30日)

     县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和牧牛镇政府认真总结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经验、效果、取得的成绩和不足,树立示范典型,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广典型经验,为我县全面开展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四、组织领导

为保障农业产业强镇项目顺利推进,县政府决定成立岫岩满族自治县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郑 红 副县长

副组长:齐帮飞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唐云鹏 牧牛镇镇长

成 员:梁 鹤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马文峰 县财政局副局长

    佟 鑫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小辉 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处理、协调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的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齐帮飞兼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精心谋划、统筹安排,强化人员、经费等各项保障,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为项目有序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严格项目把关。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及时、准确地落实好项目遴选、项目申报、项目审核、项目推进、项目验收、项目公示等各项工作,严禁弄虚作假,确保项目申报、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展开。

(三)强化档案管理要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对于项目经营主体项目可研报告、土地流转合同、利益联结机制、立项文件、施工照片等资料,要做到工作留痕、有据可查,为考核提供有效资料。

)加强宣传推广。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产业强镇项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征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牧牛镇要全力引导运行项目的各个主体企业提高对项目的认识程度,全力排除项目安全隐患,确保产业强镇项目在全县范围内形成示范带动,为全县农业发展增添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