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发展局,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以来,广东、湖北、四川、云南、新疆等地陆续发生6起非洲猪瘟疫情,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落实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措施,努力确保全省疫情形势稳定,保障生猪恢复生产,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疫情监测排查
各地要建立非洲猪瘟疫情排查网络化管理机制,实行网格员包村、包场,将每个场、每个村的疫情排查责任落实到人,要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通过“互联网+督查”等形式,采取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养殖场户联系。3月31日前,各地要开展一次全面的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排查,对近3个月内,出现
养殖业保险理赔数量大、母猪出栏量异常增多、生猪交易价格异常等情况的养殖场,要组织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原因,及时排除疫情隐患。要用好非洲猪瘟疫情有奖举报热线,畅通疫情举报渠道,健全举报线索核查机制。要加大非洲猪瘟疫情监测力度,持续对规模猪场、生猪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开展采样监测,及时掌握非洲猪瘟流行态势,鼓励养殖场户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多措并举提高疫情风险发现能力。各地一旦发现疑似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坚决按照“早、快、严、小”原则果断处置,要坚持高风险扑杀政策,努力降低非洲猪瘟疫情发生风险。
二、开展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
从即日起,各地每两个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活动,各市要组织本辖区统一时间、统一行动,依据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发的《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技术指导意见》,重点针对养殖场户、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厂、病死猪掩埋场点、运输工具和人员等开展彻底清洗消毒,有效杀灭非洲猪瘟病毒等病原微生物,及时消除疫情隐患。
三、加强生猪移动监管
农业农村部门要与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加强线索通报、信息会商、案件移交,对涉及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的行为要一查到底。发现“三无”生猪(无检疫证明、无牲畜耳标、车辆未备案)的,要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由货主负责就地就近隔离观察15天,出现生猪发病、死亡或检出非洲猪瘟阳性的,要坚决扑杀并不得给予补助,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要加强生猪调运集中装猪点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取缔。要加强官方兽医及检疫人员警示教育,严厉打击“隔山出证”、不检疫就出证、倒卖检疫证明等违法行为。
四、严格落实屠宰环节“两项制度”
各地要加强对生猪屠宰场落实“两项制度”的监督检查,要强化检测能力培训指导。驻场官方兽医要监督生猪屠宰场严格按照“头头采、批批检、全覆盖”的规定开展检测,定期严格彻底的开展清洗消毒。各级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生猪屠宰场点产品、环境的非洲猪瘟监测。发现生猪屠宰场点不按规定检测或检出阳性的,严格按规定停产整顿。
4月1日前,各市要将非洲猪瘟疫情排查网络化管理机制建立、疫情排查、大清洗大消毒行动等工作开展情况报省厅动物防疫处,省农业农村厅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联 系 人:朱江巍
联系电话:024-23447296
邮 箱:sjfyc.xmj@ln.gov.cn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