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乐全河等100条河流管理范围的公告
    时间:2021-11-22 13:37来源:县水利局作者:点击:

    为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明确河湖管理范围,进一步落实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建设美丽河湖,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工程安全、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现已完成了县内乐全河等100条河流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本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不改变原有土地属性,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一、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情况

    (一)管理范围划定标准

    综合考虑工程级别、当地自然条件、历史习惯、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和相关规划,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执行标准如下:

    序号河流名称有堤段无堤段
    1乐全河

    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

    、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其中,背水侧护堤地宽度为5m。

    城镇段20年、农村段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与山丘体交线之

    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等。

    2三合河
    3阎家堡河(合顺屯)
    4牧北河
    5木古河
    6南马河
    7东堡河
    8德北河
    9梁家河
    10粉房河
    11大房子河
    12梨酒河
    13相信河
    14鹿圈北屯河
    15黄岭河
    16松树秧河
    17孙家店河
    18香炉河
    19佟家河
    20水獭河
    21大寺河
    22横山河
    23三道干沟河
    24万兴河
    25黄家堡子河
    26锉草河
    27岔沟河
    28库昌沟河
    29中沟河
    30沙金孙家堡河
    31石柱沟河
    32前鞭杆沟河
    33马阳河
    34北沟河
    35荒上河
    36古石河
    37葛家堡河
    38湾沟河
    39南唐家堡河
    40北黄岭河
    41尖山河
    42汤河岭河
    43黄旗河
    44干沟河
    45西沟河
    46郭家岭河
    47大虎沟河
    48大沟河
    49兴隆沟河
    50娘娘沟河(平阶)
    51五道河
    52干巴河
    53四道沟河
    54矿山河
    55牌坊河
    56茧场岭河
    57东广河
    58赵家沟河
    59庙上河
    60大沟河
    61小闹沟门河
    62西堡河
    63兰家河
    64砬咀子河
    65兴旺河
    66虎岭河
    67冰沟河
    68马道岭河
    69荒沟河
    70东胜河
    71丰源河
    72细玉沟河
    73包家堡河
    74小偏岭北沟河
    75穆岭河
    76岭沟河
    77孤家河
    78山城河
    79塘岭河
    80碾盘河
    81北茨河
    82秦家北沟河
    83童家岭河
    84同江峪河
    85洼塘河
    86新华河
    87木匠沟河
    88坎子河
    89沟汤河
    90希林干沟河
    91希林双山河
    92瓦沟河
    93燕窝河
    94孤山子河
    95胡家堡河
    96荒沟河
    97龙门河
    98老玉岭河
    99和平西沟河
    100洪家堡河

    (二)禁止在河湖管理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

    1、禁止损毁堤防、护岸、闸坝等水利工程建筑物和防汛设施、水文监测和测量设施、河岸地质监测设施以及通讯照明灯设施。

    2、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窑、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3、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岸线、土地和水域的利用、建设和保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道管理机构按照河道管理事权划分,依法加强对管理与保护范围内河道的监督管理。违反水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