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的审批公示
时间:2021-10-18 10:30来源:岫岩满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作者:朱俊峰点击: 次
本行政机关于2021年10月15日受理陈新东提出的设立岫岩满族自治县妖妖酒吧表演团文艺表演团体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8日:
申 请 人:陈新东
场所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岫岩镇喜悦广场一层,商铺XY1-031-2
经营范围:营业性演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
类 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 | ||||
主要负责人 | 陈新东 | 男 | 中国 | |
投资人 | 陈新东 | 男 | 中国 |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412-8781871
传真:0412-7822428
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A区12号文旅窗口
邮编:114300
公示机关:岫岩满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