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有价 损害担责 岫岩生态环境分局成功追偿987万元 环境损害赔偿金
    时间:2021-11-05 09:26来源: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作者:侯彪点击:

      日前,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通过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配合下,成功追偿一笔987万元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震慑环境犯罪维护法律权威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

    2020年11月3日,岫岩生态环境分局接到龙潭镇政府反映该镇蜜蜂村茧上组饮水井井水出现异味,致使居民无法饮用。我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现场勘察和取证了解,造成居民井水异味的原因系附近储油罐泄漏,导致地下水污染所致。经调查了解,泄漏储油罐系朝阳镇农民赫某某非法存放,用于存放调配烧火油的调和烯料。经专家认定,该突发环境事件为危险废物泄漏事件。岫岩生态环境分局对危险废物泄漏事件高度重视,参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标准立即启动了应急处置程序工作,成立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应急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应急处理队、应急监测队和应急保障队,确保此次应对危险废物泄漏事件高效运转,有条不紊。

    岫岩县政府在也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筹措治理资金884万元用于善后工作和受污染土地、水体修复。对污染土壤采用原位和异味相结合的方式,以热脱附、常温解析和生物堆技术为主,局部采用生物淋洗的技术,治理后回填。对污染水体送污水处理厂处理,并设置阻隔墙,定期监控受污染地下水修复情况,防止污染物持续性扩散。采用相同方式,离线同步处理地表水,保障下游水库安全,目前已设置阻隔墙,清运土方4000立方米。

    为使环境违法者受到惩罚,彰显公平正义,岫岩生态环境分局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联动办案,对赫荣波购买的调合烯料源头进行追根溯源,最终目标确定为阜新金凯化工有限公司。经过2个多月的工作,该案件责任人赫某某和其女儿赫某某、阜新金凯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惠某某等3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成功追偿污染赔偿款987万元。

    下步,岫岩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发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联动共建机制的协同作用,形成多方合力,发挥组合优势,依法、快速、有效惩治环境犯罪行为岫岩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生态环境保护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