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振宇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花岗岩)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时间:2021-11-03 10:51来源:县自然资源局作者:孙宇点击: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办发〔2017〕88号)有关要求,我局委托鞍山市国土资源勘测设计院组织专家对岫岩满族自治县振宇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花岗岩)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该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孙宇  0412-7867368      

    联系地址:岫岩县自然资源局208房间,邮编114300。

     

    岫岩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3日

    附件:岫岩满族自治县振宇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花岗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