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造成本竞争力强、创新创业生态优良的投资发展环境,贯彻《鞍山市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专班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成立全县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县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
一、工作职责
(一)统筹协调全县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各项决策部署,建立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研究制定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相关举措。对标学习先进地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典型经验,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相关工作举措;针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收集意见建议,并提出对策。
(三)推动各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措施精准落实。统筹抓好国家和省市已出台的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政策落实落地;对影响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因素进行研判分析,对施行的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措施和实际效果进行评估,为持续深化改革提供决策依据。
二、工作机制
(一)反馈报告机制。成员单位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定期报告,重要事项随时报告。
(二)协调会商机制。需部门间协同推进的事项,专班办公室召集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协商,提出解决方案。
(三)督导评估机制。对工作专班部署事项,各成员单位要及时上报有关工作落实情况,专班办公室负责组织督导评估。
三、责任分工
(一)县营商局负责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专班日常事务协调、综合汇总、信息报送、会议召集等工作;组织成员单位研究制定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措施;对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跟踪检查和综合评估工作。
(二)各行政单位根据职能,在各自工作领域落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关工作。
县发改局:市场准入、诚信体系建设、涉企收费等方面;
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涉企案件办理、规范涉企执法等方面;
县司法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等方面;
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等方面;
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等方面;
县自然资源局:工业用地、不动产登记等方面;
县工信局(商务局):贸易便利化等方面;
县市场监管局:企业开办、“证照分离”、知识产权保护、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等方面;
县财政局(金融局):提供金融服务等方面;
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网通办”、“一证通办、一照通办、全程通办”、“综合窗口”改革、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政务服务驿站等方面;
县税务局:优化纳税服务等方面;
县政务服务中心: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等方面。
(三)县自来水公司、华润燃气、国网岫岩供电分公司等公用事业单位负责在报装、施工以及服务等环节开展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投资发展环境。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的重大意义,以更大力度落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各项举措。
(二)强化责任。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工作,同时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相关工作的推进落实,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成果,向专班工作会议汇报。
(三)加强联动。充分发挥专班组织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涉及跨部门、跨领域的任务,由专班办公室统筹协调解决,专班办公室难以协调解决的提请专班总协调人研究推进。
岫岩满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