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鑫德坐落新甸镇中合屯村西炉组的登记公告
时间:2021-03-04 16:23来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作者:徐世刚点击: 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予十五个工作日,将异议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送达机构 :岫岩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7610023
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权证号 | 坐落 | 面积(m2) | 用途 | 公告事项 | 备注 |
2021989 | 刘鑫德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房权证(村房)字第170702040号 | 新甸镇中合屯村西炉组 | 宗地:200.00房屋:108.83 | 农村宅基地/成套住宅 | 转移登记 | 继承人:刘鑫德 被继承人:李万兰(已故) |
岫岩满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