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疫情防控物资(二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1-02-02 11:16来源:县政务服务中心作者:杨柳点击:

    项目概况

    岫岩满族自治县疫情防控物资(二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晟泉招投标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岫岩县世通毓园三期三号楼东数7、8号门市)或电子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2月2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20210107(XYSQ2021-0002)

    项目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疫情防控物资(二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1.2万元

    最高限价:141.2万元

    采购需求:

    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明细表(二次)
    序号类别单位数量
    1一次性医用口罩200000
    2N95口罩10000
    3隔离眼罩10000
    4隔离面罩20000
    5疫情防控用手套40000
    6一次性隔离衣10000
    7医用防护服15000
    8一次性医用帽子20000
    9疫情防控用隔离鞋套15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货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商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商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注册证,经营或代理商需具有二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5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岫岩县世通毓园三期三号楼东数7、8号门市

    方式:网络发送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岫岩县世通毓园三期三号楼东数7、8号门市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2月2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第开标室(原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递交方式:邮寄。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的实际情况,本项目鼓励供应商以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的投标单位需确保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文件,逾期不予接收,且应保证邮寄的投标文件密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否则不予接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注: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采购文件领取可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将“领取文件其他说明”所列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我公司邮箱:liaoningshengquan@163.com(PDF或JPG格式)(邮箱标题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备注联系人姓名、电话及邮箱)并电话告知,代理公司收到后将免费提供电子版采购文件,详情请拨打0412-7512688。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岫玉大街

    联系人:谷洋

    联系方式:0412-7858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晟泉招投标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岫岩县世通毓园三期三号楼东数7、8号门市

    联系方式:0412-7512688

    邮箱地址:liaoningshengquan@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岫岩满族自治县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晟泉招投标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062450010400166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登魁

    电话:0412-7512688

    辽宁晟泉招投标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