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文件
岫政发〔2020〕18号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精神,做好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搜集和传承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规定,经岫岩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委员会专家组综合评估及审议,现批准“岫岩满族高跷”“凤兴柞蚕丝”“驼峰泉传统酿酒”“满族火锅”“柴烧陶瓷制作及烧成”“王氏小儿推拿”为我县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并予公布。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理念,制定规划,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传播工作,推动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迈上新台阶,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作出新的贡献。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