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岫政办发〔2020〕44号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岫岩满族自治县
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关于加快构建岫岩满族自治县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构建岫岩满族自治县现代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16〕32号)和《中共鞍山市委办公厅、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鞍委办发〔2017〕9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构建我县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重在建设,坚持文化创新,全面把握加快文化建设着力点,统筹城乡和区域文化建设,实现文化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不断增强文化凝聚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切实保障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和文化需求,充分体现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进发展的功能,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文化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先进文化,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扶持通俗文化,引导流行文化,巩固基层文化阵地,努力做到重心下移、资源下移、工作下移。

坚持政府主导。从全县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按照一定标准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坚持社会参与。引入市场机制,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提供多样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坚持共建共享。加强统筹管理,建立协同机制,明确责任,加强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设施、设备、队伍、服务等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

坚持改革创新。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形式,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益性文化事业全面发展,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手段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特色文化活动基地遍及城乡,群众文艺创作水准整体提升,文化活动品牌影响持久,全民文化素养大幅提高。公共文化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逐步形成。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

(四)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把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根据城镇化发展趋势和城乡常住人口变化,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服务提供、队伍建设、资金保障,均衡配置公共文化资源。依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整合各部门资源,推进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利用闲置学校等现有城乡公共设施,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扶持力度。推进“三农”出版物发行、广播电视涉农节目制作和农村题材文艺作品创作。完善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统筹推进农村地区广播电视用户接收设备配备和维修工作。逐步设立图书借阅、数字文化服务终端等自助设备,配置流动文化服务车辆、器材。大力开展流动图书馆、流动博物馆、流动大舞台、流动传习所等流动服务,推进送戏下乡常态化。整合并推进文化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工程。巩固我县文化共享工程进村入户成果,扩大辽宁文化共享频道收视覆盖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城乡联动机制。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完善公共图书馆“一卡通”工程,加强对农家书屋、社区书屋的统筹管理,实现农村、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力争在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起到引领作用。

(五)推动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按照上级精准扶贫的要求,以广播电视服务网络、数字文化服务、乡土人才培养、流动文化服务、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文化帮扶等为重点,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扶贫项目。大力挖掘、开发、利用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明显改善。

(六)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积极开展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的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服务、演展和科技普及活动。开展学龄前儿童基础阅读促进工作和向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出版物、影片、剧目、地方戏曲工作。统筹校内外资源,推进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的深度融合。将中小学生定期参观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计划。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施,各级公共图书馆应配备盲文书籍,为盲人阅读提供服务。新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须同时配备无障碍设施,现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须补齐无障碍设施。加强对残疾人文化艺术的扶持力度,开展群众文化团体与各类残疾人学校的结对培训活动。加快将农民工文化建设纳入常住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企业职工文化建设体系,以公共文化机构、社区和用工企业为实施主体,满足农民工群体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文化需求,保证农民工在同社区、同企业享受平等的公共文化服务权益。

(七)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以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按照《辽宁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鞍山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岫岩满族自治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见附件),并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提高具体指标。

(八)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按照城乡人口发展和分布,坚持均衡配置、严格预留、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统筹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配套建设群众文体活动场地。实现全县“一村一室一广场”(文化活动室、文化广场)建设目标,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到2020年,建成以公共体育场为依托的全民健身中心,城市社区全民健身路径及行政村农民健身工程实现全覆盖。健全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规范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服务水平。

三、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

(九)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广泛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培养人民群众健康向上的文艺爱好,扩大和提升文化消费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文化机构挖掘特色资源,加强文化创意产品研发,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通过票价补贴、剧场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鼓励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鼓励网络文化运营商开发更多低收费业务,推动经营性文化设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所等向公众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鼓励娱乐场所面向老年人、低收入人群及特殊群体开发专项服务产品,提供优惠服务。鼓励娱乐场所参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有条件的乡镇可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组织与承接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鼓励娱乐场所组织开展艺术讲座、声乐器乐舞蹈培训、休闲健身等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公共文化服务。积极发展与公共文化服务相关联的教育培训、体育健身、演艺会展、旅游休闲等产业,引导和支持各类文化企业开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

(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及时调整指导性目录,确保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各类文体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优惠开放。创新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模式,按照文化改革发展的需要,积极探索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和管理。

(十一)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加强对文化类行业协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引导、扶持和管理,促进规范有序发展,大力推进非国有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剧团的发展。鼓励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成立行业协会,发挥其在行业自律、行业管理、行业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文化类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加强政府管理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社会组织年检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开展运营绩效评估和社会信用评估,实现依法管理、依法运营。

(十二)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进一步构建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创新服务内容、工作方式和活动载体。动员组织专家学者、艺术家、优秀运动员等社会知名人士参加志愿服务,提高社会影响力。推动专业艺术院团、体育运动队和艺术体育学校等到基层开展教、学、帮、带等志愿服务。加强对文化志愿队伍的培训,提升文化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搭建更多的、小型多样的文化志愿服务平台,引导、鼓励广大文化志愿者以个体形式融入社区、村屯,成为群众文化活动的带头人,促进文化志愿服务常态化。

四、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十三)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体育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免费开放工作。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群众文化需求,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目录,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加大对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公共文化资源的整合力度,将阵地服务与流动服务、数字服务等相结合,扩大公共文化服务半径。建立图书馆联盟、文化馆联盟,推进公共文化机构互联互通,开展文化服务“一卡通”、公共文化巡展巡讲巡演等服务,实现区域文化共建共享。加强基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双向互动功能,为文化便民服务提供窗口和平台。

(十四)丰富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打造一批有道德、有筋骨、有温度具有时代特征、我县特色的艺术精品。建立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体系。积极扶持我县文化艺术的建设发展。实施地方戏曲振兴工程,开展优秀文化遗产和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推进送戏、送书、送电影下乡等项目和优秀出版物推荐活动。提高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瑰宝和当代文化精品网络传播。加强知识产权审核和版权保护,防止侵权或盗版产品进入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大力发展公益广告,有效推广公益慈善理念,各类媒体要按照规定版面、时段、数量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刊播。

(十五)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继续办好我县群众文化惠民活动,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办好全民读书节,推动全民阅读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持续推进全民文化素质提升工程,积极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全民健身、全民科普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实施基层特色文化品牌建设项目,推出一批特色群众文化基地、基层文化活动示范广场、文艺下基层骨干队伍、群众文化辅导基地、群众自办文化典型、群众原创优秀文艺作品、群文之星。引导广场文化活动健康、规范、有序开展。按照“一县一品”“一乡一品”的发展思路,稳步推进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结合国际博物馆日、世界阅读日、文化遗产日等重大节日和纪念日,组织开展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传承和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活动。鼓励群众自办文化,支持成立各类群众文化团队。通过组织示范性展演等形式,为民间文化队伍提供展示交流平台。推进红色文化、社区文化、乡土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军旅文化、家庭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健康、多姿多彩的社会文化形态。

五、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

(十六)加大文化科技创新力度。将公共文化科技创新纳入我县科技发展专项规划,结合实施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尽快形成一批公共文化服务科技创新成果。开展文化专用装备、软件、系统的研发应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手段、提高效能。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实施一批公共文化服务科技创新应用示范项目。支持公共文化机构、高科技企业合作开展各类关键技术研究。依托国家、省、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项目)、高新技术园区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示范工作。

(十七)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统筹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数字图书馆博物馆建设、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数字农家书屋、城乡电子阅报屏建设等项目,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在基层实现共建共享。科学规划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开发特色数字文化产品。挖掘我县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建设多媒体资源库和文化专题片库,对地方特色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保存和宣传。加大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服务力度,通过辽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网站以及移动终端等多渠道开展服务。加快推进数字文化资源在智能社区中的应用,实现“一站式”服务。

(十八)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现代传播能力。运用“互联网+”思维,灵活利用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卫星网络等手段,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传播体系,拓宽公共文化资源传播渠道。大力推进“三网融合”,促进高清电视、互动电视及互联网视听节目等新媒体新业态发展,推广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加强广播电视台、发射台(站)建设,实施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建设工程,实施广播节目、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积极推进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和数字化双向化改造,加快推进直播卫星和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体系建设。实施国家和地方应急广播工程,完善应急广播覆盖网络,打造基层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和灾害预警应急指挥平台。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要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各类信息平台,借助新媒体让公众方便快捷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六、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十九)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和实施等方面加强统筹、整体设计、协调推进。各乡镇(办事处)要根据实际,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

(二十)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力度。进一步落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强化公共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发挥公共文化服务骨干作用。全面推进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经费保障制度改革。创新运行机制,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完善年度报告和信息披露、公众监督等基本制度,加强规范管理。

(二十一)创新基层公共文化管理机制。发挥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推动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参与式管理,推广居民、村民评议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健全民意表达和监督机制,引导城市社区居民和村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维护群众的文化选择权、参与权和自主权。调动驻村(社区)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多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基层文化的管理和服务,形成多元联动格局。

(二十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工作机制。以效能为导向,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体系,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建立公共文化机构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对负责人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强对重大文化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方面的监督和评估。完善服务质量监测体系,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三、组织保障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规划或专项行动计划,明确责任和时间表、路线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尽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统筹建设,协同推进,狠抓落实。要认真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十四)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出责任,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按照《岫岩满族自治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见附件),落实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资金,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未达标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力争在2020年基本达到国家标准。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体制,争取中央财政及省、市财政支持,加大本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对贫困地区和绩效评价结果优良的地区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予以支持。着力支持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保障基层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进一步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支持包括文化企业在内的各类文化机构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落实现行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公益性文化事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规定。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开展绩效评价。

(二十五)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要求,研究制定公共文化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并根据业务发展状况进行动态调整。对实行免费开放后工作量大量增加、现有机构编制难以满足工作需要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和财力,合理增加机构编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加强对农村文化队伍的管理和使用,在现有编制总量内。设立城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村(社区)配置1名公共文化专管员。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培养一批具有现代意识、创新意识的公共文化管理者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将公共文化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积极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置相关专业,为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人才支撑。稳步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培训,建立培训上岗制度,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乡镇综合文化站从业人员应熟悉广播电视技术,具备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等多方面的服务能力。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加强基层乡土文化人才建设。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

(二十六)加大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公共文化服务法规规章力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及省、市颁布实施的公共文化服务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规范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

 

附件:岫岩满族自治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年)


附件:

岫岩满族自治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

一、标准制订

项目内容标    准
 基本服务项目 读书看报1. 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站)、村(社区)(村指行政村,下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含农家书屋)等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2. 县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量不少于0. 6册,年新增藏书量不少于2000册,年开展流动图书服务不少于5次;农家书屋可供借阅的图书不少于500种、2000册,报纸期刊不少于5种、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不少于100种(张),年新增图书不少于620种,年组织读书活动不少于4次。3. 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及时提供时政、“三农”、科普、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收听广播4. 为农村居民提供日常广播服务,实现农村广播“村村响”。为全民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5. 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10套广播节目,通过无线模拟提供不少于6套广播节目,通过数字音频提供不少于15套广播节目。
观看电视6. 通过直播卫星提供25套电视节目,通过无线数字化覆盖免费提供不少于15套电视节目和3套广播节目,未完成无线数字化转换的地区,提供不少于5套电视节目(中央1、7、13套,省、市各1套)。

观赏电影7. 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每村每月免费观看1场数字电影,其中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2年)比例不少于1/3。8. 为中小学生每学期免费放映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送地方戏9. 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专业艺术团体每年应坚持开展送戏下乡活动。10. 根据群众实际需求,采取政府采购等方式,每年为每个农村乡镇免费送戏曲等文艺演出不少于8场。
设施开放11.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0小时、每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00天;基本服务项目健全。12. 县级以上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每周免费开放时段不少于14小时。13. 县级以上科技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等设施免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文体活动14. 城乡居民依托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体广场、公园、健身路径等公共文化设施就近方便参加各类文体活动。15. 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文化馆(站)等开展经常性的文化艺术知识普及和培训活动,培养群众健康向上的文艺爱好。
数字服务16.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建有公共电子阅览室并提供免费上网服务,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建有网站。17. 县级公共数字图书馆数字资源量达到达到3TB。
乡镇(街道办事处18. 在辖区内设立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按照国家颁布的建设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具备条件的可在辖区内设立公共博物馆、公共美术馆、科技馆等。19. 设置综合文化站(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站(中心)内应设立图书阅览室、教育培训室、管理和辅助用室、多功能活动厅。
村(社区)20.结合基层公共服务综合设施建设,整合闲置中小学校等资源,统筹建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因地制宜配置文体器材。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应设有1间多功能文化活动室、1间图书阅览室(可与农家书屋整合)、1个文化广场、1套简易音响设备。
广电设施21. 县级以上设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广播电视发射(监测)台,按照广播电视工程建设标准等进行建设。
体育设施22. 县级设立公共体育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配置群众体育活动器材设备,或纳入基层综合文化设施整合配置。
流动设施23. 根据基层实际,争取上级配备用于图书借阅、文艺演出、电影放映等服务的流动文化车,开展流动文化服务。
辅助设施24. 各级公共文化设施为残疾人配备无障碍设施,有条件的配备安全检查设备。
人员配备人员编制25. 县级公共文化机构按照职能职责、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当地有关部门核准的编制数量,配齐工作人员。26.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每站(中心)配备有编制人员1至2人,规模较大的乡镇适当增加。27. 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有由政府购买的公益文化岗位。
业务培训28县级公共文化机构从业人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二、标准实施

(一)本标准是根据《鞍山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结合我县群众需求、政府财政能力和文化特色制定的。  

(二)本标准从2016年起开始实施,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根据本标准,明确具体的落实措施、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确保标准实施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

(三)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按照标准,科学测算所需经费,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落实保障当地常住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

(四)文化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对标准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引入社会第三方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对公众满意度较差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