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文件
岫政发〔2020〕15号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岫岩满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
存量PPP项目有关事项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为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深化体制改革,改善县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水平,提高项目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用户满意度,县政府拟实施岫岩满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存量PPP项目,该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运用PPP模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1266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列明的可实施PPP模式范围,并于2020年6月纳入财政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现就本次盘活存量PPP项目情况报告如下:

该项目主要是将岫岩县污水处理厂经营权及相关污水管网等资产的使用权转让给社会资本方,以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作(PPP)模式运营评估范围内的污水设施,达到盘活资产,提高市政污水设施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更好的满足污水排放用户需求的目的。依据《岫岩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实施岫岩满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存量PPP项目方案涉及的特许经营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大浩评报字〔2020〕第24号),岫岩满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20年特许经营权于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人民币23124万元,合作期限为20年。

岫岩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该项目实施、采购、协议签署、履约监管及项目移交等相关工作,根据实施计划,县政府拟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向承接主体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并按法定程序纳入岫岩满族自治县财政预算管理。

此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岫岩满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存量PPP项目年度付费计划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9日

 

附件:

 

岫岩满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存量PPP项目

年度付费计划

                                            单位:万元

合作期股权投资运营补贴风险支出配套支出合计
2020472.402890.8013.850.003377.05
20210.002890.8013.850.002904.65
20220.002890.8013.850.002904.65
20230.002890.8013.850.002904.65
20240.002890.8013.850.002904.65
20250.002890.8013.850.002904.65
20260.002890.8013.850.002904.65
20270.002890.8013.850.002904.65
20280.002890.8013.850.002904.65
20290.002890.8013.850.002904.65
20300.002890.8013.850.002904.65
20310.002890.8013.850.002904.65
20320.002890.8013.850.002904.65
20330.002890.8013.850.002904.65
20340.002890.8013.850.002904.65
20350.002890.8013.850.002904.65
20360.002890.8013.850.002904.65
20370.002890.8013.850.002904.65
20380.002890.8013.850.002904.65
20390.002890.8013.850.002904.65
合计472.4057816.00277.020.005856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