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岫政办发〔2020〕37号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
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岫岩满族自治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岫岩满族自治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13号)和《鞍山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鞍政办发〔2020〕17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试点先行,全面推进基层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到2023年底,按照全国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建设要求,不断推动政务公开覆盖全县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和政务服务全过程,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建设,促进全县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落实国家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可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依据”栏目中下载),结合基层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基层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编制完成本部门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2.完善共性公开事项目录及信息内容标准。待省政府办公厅编制完成全省统一的共性公开事项目录及信息内容标准后,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本部门实际,对照全省统一的共性公开事项目录及信息内容标准,进一步完善各公开事项具体信息内容。(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2021年8月底前完成)

(二)开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鞍山市作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试点地区,我县要全力做好此项工作,要规范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更新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明确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配合部门: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司法局对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试点工作建立相关机制。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对上述事项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任选两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建立解释说明及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相关机制。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制定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2021年9月底前完成)

三、进度安排

(一)工作任务部署阶段。2020年8月底前,各牵头单位对照《建立国家试点领域共性公开事项目录及信息内容标准牵头单位名单》进行任务认领工作,同一试点领域涉及多个部门职能,各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完成任务梳理工作。

(二)国家标准落实阶段。2020年10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编制完成本乡镇、本部门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三)工作试点开展阶段。2021年9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待省政府办公厅编制汇总完成26个试点领域全省统一的共性公开事项目录及信息内容标准,并统一印发后,全面总结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试点经验做法,形成材料并报县政府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报市政府办公室。

(四)成果推广转化阶段。2022年3月底前,县政府办公室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进行验收,2022年8月底前形成相关标准规范,组织在全县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细致开展相关领域和重点工作任务试点工作,强化经费保障,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切实建立可供全县推广的标准规范体系。

(二)抓好队伍建设。强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监督考核。县政府办公室将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政务公开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要对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确保有序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