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岫政办发〔2020〕31号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岫岩满族自治县金融稳企业保就业
协调工作组的通知

辽宁大洋河临港产业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工作部署,共同做好全县稳企业保就业工作,根据《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指引》《关于成立辽宁省金融稳企业保就业协调工作组的通知》(金融委办辽发〔2020〕3号)及《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鞍山市金融稳企业保就业协调工作组的通知》(鞍政办发〔2020〕22号)要求,县政府决定设立岫岩县金融稳企业保就业协调工作组。工作组负责统筹推进部门协调和政策协调,加强信息共享,综合运用货币、金融、监管、财税、产业等多种政策工具,为供需双方融资搭建精准高效的对接机制、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合力推动稳企业保就业各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工作组组成如下:

组 长:金明龙 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马强强 人民银行岫岩支行行长

    关 野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曲 坤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于承田 县财政局副局长

    罗秀峰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褚德军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徐 川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梁元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盛军 人民银行岫岩支行副行长

    赵广民 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

工作组联合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岫岩支行和县财政局。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