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县2020年高中招生计划及录取方案
根据鞍山市教育局文件《鞍山市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鞍教发〔2020〕5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岫岩县2020年高中招生计划及录取方案如下:
1.招生计划
2020年我县三所高中计划招生2300人,其中,岫岩高级中学900(竞争90人,指标到校810人)人,岫岩第二高级中学700人(含10名体育特长生),岫岩第三高级中学700人(含10名体育特长生)。示范高中班额不超过45人,一般高中班额不超过50人。
二、录取方案
(一)录取原则
1.先示范高中,后一般高中的原则。
2.示范高中先竞争后指标到校的原则。
3、按照考生的志愿顺序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4、在中考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考生总成绩分数并列情况,先按照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由高到低录取,如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相同,再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制、历史、地理、生物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二)志愿设置
普通高中志愿设置3个批次。
第一批次:岫岩高级中学志愿,设置1个志愿,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岫岩高级中学志愿;
第二批次:体育特长生志愿,设置2个平行志愿,第二高级中学录取10人,第三高级中学录取10人;
第三批次:一般高中志愿,设置2个平行志愿,岫岩第二高级中学、岫岩第三高级中学。
不填报志愿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批次
1、示范高中录取
(1)实行前90名竞争的计划。根据中考总分及名次,将全县考生的前90名考生按竞争计划进行录取。
(2)继续实行指标到校制度
从全县中考总分第91名始,总计810名考生按指标到校的分配标准及原则,分录各校。指标到校名额达到90%,指标到校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分的70%(560分)。指标到校达不到560分的,收回指标到校名额,从剩余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体育特长生录取
由体卫艺科、招生办根据文件要求负责录取工作。
3、一般高中录取
设定一般高中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一般高中所填志愿(第一志愿)及考生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其中一所高中按招生计划及志愿录取结束后,尚有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考生,则直接录取到另一所一般高中。
4、优待政策
继续执行国家、省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育优待政策。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低20分录取,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交学费、杂费,并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助学政策。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子女、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胞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10分录取。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政策。
三、几点要求
1、享受示范高中指标到校资格的考生是指在所在学校连续就读且学籍满两年以上的考生享受指标到校政策。但未在所在学校连续就读且学籍满两年以上的考生只享受竞争计划,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2、根据省教育厅规定,2020年外地市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不允许招录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学生。被我市各高中录取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开学后两周内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普通高中入学资格。
3、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开学前办理好第二代身份证,否则无法建立电子学籍。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高一年级上学期不允许转学。被我市普通高中录取并建立学籍的学生转入外地市就读需要按学籍管理规定提供相关证明。
4、夯实招生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初中校长作为中考录取的第一责任人,要从对学生高度负责的高度,增强责任感,科学部署,依规宣传。实行考务及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制,各校考务人员及与中考招生相关的学校管理人员,应该掌握招生政策,吃透招生文件,严禁虚假宣传,有偿宣传,如果因工作失误造成后果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岫岩满族自治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