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岫政办发〔2020〕26号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2020年度建档立卡
贫困户危房改造验收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岫岩满族自治县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验收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岫岩满族自治县2020年度建档立卡

贫困户危房改造验收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验收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范围

1、验收对象

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C级、D级危房改造户。

2、内容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改造任务完成情况、政策措施制定情况、监督管理情况、工程质量情况、竣工验收情况、档案整理归档情况等方面。

二、验收依据

1、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辽住建〔2019〕144号);

2、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重点任务的通知(辽住建〔2019〕114号);

3、《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辽住建发〔2020〕6号);

4、《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岫住建发〔2020〕85号)。

三、验收时间

1、乡镇(办事处)自验阶段: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20日。

2、县级抽验阶段: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4日。

四、验收方式

采取各乡镇(办事处)全覆盖逐户验收和县级抽验相结合。

1、各乡镇(办事处)全覆盖逐户验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各乡镇(办事处)负总责”的原则,由各乡镇(办事处)负责逐户进行验收。根据自验结果,如已达到全面验收标准,于6月20日前各乡镇(办事处)以文件形式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申请本乡镇的危房改造验收。

验收报告包括:是否按期完成施工任务;C级改造是否按房屋鉴定的危险点进行维修;C级是否足额使用维修资金;C级是否经过维修达到安全住房标准。乡镇政府要对每户C级房维修资金工程造价列出清单,并由村建助理、扶贫办主任、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字。是否完成所有C、D级危房改造档案整理及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录入工作。

县级抽验:抽验比例不低于2020年度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户50%。

2020年度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C、D级危房改造户验收标准及要求参照执行,时间节点按照省市文件执行。

五、验收小组

验收小组由县住建局、扶贫办牵头,县民政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六、验收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详细的验收方案,细化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一抓到底,抓出成效。验收工作组人员要充分认识验收工作的重要性,实事求是进行验收检查,确保危房改造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档案管理,强化管理制度。各乡镇(办事处)要实行一户一档,扎实做好改造户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归档及时、完整、真实、准确。

3、加强督导检查,实行效能问责。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工程进度慢、措施不力的乡镇(办事处)要严肃问责。对在验收工作中有失公正、弄虚作假造成验收不实的,将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乡镇(办事处)必须严格按照《验收方案》的各项要求,验收不合格的农户要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补助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