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岫政办发〔2020〕21号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宁大洋河临港产业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岫岩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岫岩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有关要求,依据《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鞍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明确全县国土空间发展目标,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确定空间发展策略,提升空间品质和开发保护效率,促进区域协调,整体谋划新时代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与保护格局,规划建设更具吸引力、竞争力、辐射力的活力岫岩。

(二)基本原则。

坚守底线,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集约节约,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促进城镇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布局,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空间格局。

多规合一,协调发展。坚持部门合作、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基础性作用,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实行面向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全域全要素全类型的用途管控。

以人为本,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门编规划,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规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化城乡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着力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资源要素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产业之间合理配置,推动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

因地制宜,创新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突显岫岩的地域特色,运用大数据、地理信息和遥感技术,提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现代化水平,确保规划管用、实用、好用。

(三)工作目标。2020年年底前编制完成《岫岩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加快形成“一本规划、一个平台、一张蓝图”的工作成果。

(四)规划期限与范围。规划期至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规划范围为行政区域范围。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规划战略目标。把握新时代国家发展脉搏,贯彻落实国家全面开放的要求和新一轮东北振兴对创新发展要求,明确岫岩县在区域发展格局中的定位,制定符合发展阶段和站位、同时符合岫岩县发展迫切需求、强化城市动力和活力、改革式的发展目标。

(二)明确空间格局。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县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严格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分解下达指标,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释放流量、提高质量原则,合理确定城乡开发利用总量。科学有序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主要控制线,确定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区。

(三)优化要素配置。明确各类自然资源开发保护利用的总体要求,优化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明确道路交通体系和网络;优化防洪、供水、水生态等水资源配置格局。强化区域性的基础设施布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明确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底线,建立防灾减灾的网络体系。

(四)加强生态修复整治。明确生态保护修复的目标任务、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以土地综合整治、土壤污染和水生态修复为依托,以各类自然保护地,具有典型生态效用的自然遗迹、水源涵养、饮用水源地、自然湿地,以及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为目标单元,对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生态系统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逐步恢复生态系统功能。

(五)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根据不同的主体功能定位,制定差异化的指标体系,建立规划传导机制,实现国家意志和重要的约束性指标、管控性要求的有效传导,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及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六)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按照省政府和鞍山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指导编制县域乡镇规划、村庄规划、详细规划,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各项约束性指标和刚性管控要求。同步开展辖区内乡镇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试点村庄及有条件、有开发建设和保护修复需求的村庄,做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

明确规划方向。提出规划编制思路,明确重点方向,指导规划编制单位制定技术路线和工作计划,明确规划内容框架、专题研究任务以及具体工作要求。(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局)

(二)推进实施阶段。

1.统一规划基础。收集基础数据和资料,以及相关部门的规划成果、审批数据,完成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调研重点乡镇和部门,了解乡镇发展诉求,掌握部门、行业的发展趋势和空间需求,完成现状调研和现场踏勘。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整合规划编制所需的空间关联现状数据和信息,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的工作底图。(完成时限:2020年7月底,责任单位: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落实国家、省、市对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进度安排及县委县政府关心的重大问题。就岫岩县发展定位、规模、县域体系、城市结构、重大问题等方面进行聚焦的深入探讨。初步形成目标定位、三条控制线划定、生态修复重点工作、国土空间现状“一张图”矛盾图斑消解等工作。优先完成《岫岩县“双评价”专题研究》、《岫岩县“双评估”专题研究》。(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责任单位: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编制规划方案。初步确定县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目标和总体格局,按照“保护优先、集约节约”和“分级分类、多规合一”的原则,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规划编制方式,划分主体功能区,统筹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划定,明确自然要素配置,开展专家研讨。(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责任部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形成规划成果。形成《岫岩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包括全套文本、说明、图件、数据库),征求各相关部门及社会意见后,开展专家评审工作;同步开展专题研究最终成果评审工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责任部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5.信息平台建设。初步建立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及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责任部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6.规划报批阶段。最终成果报送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审议。依据审议意见及专家评审意见对最终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并向社会公示。履行法定规划报批程序。(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局)

四、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安排

1.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细化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约束指标、各类控制线及管控要求,统筹分配乡镇域内城镇、村庄、机动建设用地指标,突出镇村特色景观风貌建设引导,可将一个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合并成一个分区,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编制详细规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地区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可根据需要,以一个或几个村为单元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作为详细规划。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依托岫岩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规划编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乡镇区(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本着严谨、客观、负责的工作态度,全力配合牵头部门,主动提供所需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科学性。

2.成立规划编制工作专班。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指导规划编制单位成立规划编制工作专班,以相对固定的技术力量,全程参与规划编制,强化技术负责制,明确技术负责人。

(二)技术保障。

1.强化技术支撑。由同济规划院、北达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哈工大规划院联合体牵头,发动国土空间规划领域各方力量,鼓励各类相关专业机构、社会力量参与规划编制,搭建协作、创新、共享的技术交流合作平台。建立专家咨询机制,聘请国家单位、大专院校、省市相关领域权威专家,对编制工作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咨询、指导。

2.开门编规划。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实时发布重要环节工作成果,扩大规划征求意见范围,提高规划公众参与度,加强媒体宣传和监督,编制人民满意的规划。

(三)经费保障。

按照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切实落实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的主体责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经费预算纳入财政预算。

 

附件:岫岩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岫岩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县政府主要领导     县长

副组长:王智德     副县长

        张 群      副县长

        金明龙     县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黄云龙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 兴     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

        王文军     县教育局局长

        孔繁新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关  野     县财政局局长

        王吉亮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春来     县税务局局长

        李  雪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李雨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国峰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丛贵利     县水利局局长、扶贫办主任

        王韶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卫生和健康局局长

        李  勇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孙  岩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栾胜军     县统计局局长

        辛  锋     人武部部长

        文继隆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宿晓升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魏振宇     辽宁大洋河临港产业区副主任

        各乡镇(办事处)乡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文继隆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