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政务公开日专题-重要工作部门谈(人社局)
    时间:2020-05-15 16:21来源: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作者:点击:

     

    5月15日,岫岩满族自治县人社局结合第十四届政务公开日“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助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题,在县电视台开展就业座谈节目,解读失业、就业、补贴等热点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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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失业保险保障哪些人的基本生活,如何保障?

    答:失业保险主要保障对象是: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以上、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金期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女性失业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物价上涨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问:疫情期间,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有新举措吗?

    答:有,实施了三项新举措。一是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实施时间自2019年12月起。续发的失业保险金无需个人提出申请。二是失业保险金申领不受时间的限制,取消了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申领失业保险金时间的限制,之前因超期不符合申领条件,未能申领的失业人员,现在可以申领。三是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2020年1月25日至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下达疫情结束命令当日,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标准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金标准95%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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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可以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吗?怎样办理申请手续?

    答: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给予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并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给予岗位补贴。

    用人单位应在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持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请表、上月工资发放情况表、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表、考勤表(如有人员变动,需填写人员增减变化情况表)等有关资料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待审核与备案后,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将补贴拨付到用人单位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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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用人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可以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吗?怎样办理申请手续?

    答: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的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含社会组织),按其为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为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的统筹部分(不包括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

    用人单位应在与就业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持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请表、上月工资发放情况表、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表、考勤表(如有人员变动,需填写人员增减变化情况表)等有关资料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待审核与备案后,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将补贴拨付到用人单位基本账户。

    问: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录用外地回人员就业如何申请补贴?

    答: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支持原先在外地工作的岫岩籍人员回岫就业,建设家乡,对于7月底前回到岫岩并在县内中小企业就业的岫岩户籍人员,在岫工作满半年以后可以申请一次性返乡就业补贴,在岫工作满半年的每人补助500元,满一年的每人补助1000元,每人只可申领一次。由用人单位向县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回鞍就业人员补助申请表》,并需提供以下资料:1.劳动合同(合同要求在政策期内且半年以上);2.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3.工资单;4.上一个就业周期在外地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5.由相关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划型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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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用工怎么办?求职者求职怎么办?

    答:岫岩人社局联合岫岩电视台、县人力资源事务服中心职业介绍科开展线上职业介绍服务,通过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岫岩县人力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公众号等平台专题发布用工需求,求职者通过企业联系方式可以直接对接企业,到企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