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工作分工
李树龙 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工信局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李树龙,男,满族,197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岫岩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 明 工信局党组成员、工信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工信事务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赵明,男,满族,198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岫岩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岫岩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吴 荟 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科技管理局局长
分管行政、行业管理、安全、科技、信息化等方面工作。
个人简历:吴荟,女,满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3年1月出生,现任岫岩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科技管理局局长。
栾 兰 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五改”项目、营商、绩效考核、妇女等方面工作。
个人简历:栾兰,女,满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77年8月出生,现任岫岩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贾喜鹏 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菱镁产业发展、工业经济运行、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工作。
个人简历:贾喜鹏,男,满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86年11月出生,现任岫岩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宋立楠 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岫岩玉管理局局长
分管纪检、信访、招商引资、岫岩玉产业等方面工作。
个人简历:宋立楠,男,满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79年8月出生,现任岫岩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岫岩玉管理局局长。
唐伯兴 工信局党组成员
分管党务、老干部等方面工作。
个人简历:唐伯兴,男,满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72年7月出生,现任岫岩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
二、部门主要职责
机构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国家、省、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订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 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重点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控目标和调节政策建议,负责日常工业经济调控,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 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工业应急管理,负责产业安全和参与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管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信息技术应用,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负责《<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纲要》的组织实施与统筹协调工作,提出推进工业制造强县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
(七)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先进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先进装备、 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先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协调推进相关重大示范工程。
(九)依法行使全县电力管理职责,协调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培育电力市场。
(十)统筹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安全保障,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 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十一)统一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二)落实发展国防科技工业规划和政策,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重组,负责落实军工核心能力建设和计量、质量等工作,按分工负责国防科技成果的保护和推广工作,负责军工电子行业管理,负责军队与地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军工单位与地方之间的服务协调工作,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协调工作, 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核事故应急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化工和医药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政策规划,引导行业合理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承担县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轻工、纺织服装、食品行业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省行业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国家、 省、市行业发展政策、规划,引导行业合理布局和产品结构调整,负责推进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等集群建设。
(十五)负责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发展动态,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六)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宏观指导企业改革,提出非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意见,研究发展以非国有资本为主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
(十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工业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协调工业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八)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军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按分工承担企业帮扶工作。
(二十)拟订县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十一)统筹推进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 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 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培育壮大发展科技型企业,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二十二)牵头建立统一的县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县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二十三)拟订全县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组织协调全县重大应用基础研究。拟订支持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县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二十四)编制县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与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二十五)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城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二十六)牵头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二十七)统筹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二十八)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县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二十九)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 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三十)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全县因公出国(境)培训工作。
(三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 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三十二)负责省科学技术奖、辽宁友谊奖、市级相关奖项的组织推荐工作。
(三十三)负责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
(三十四)贯彻落实《岫岩满族自治县岫岩玉资源保护条例》、《岫岩满族自治县岫岩玉资源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三十五)依法实施涉玉行业行政管理职责;
(三十六)做好相关行业协会管理、人员培训,把关大师评定工作;组织好参加国内外展销评比等相关活动。
(三十七)负责联系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中国工艺美术协会等协会及国内外珠宝玉石特色产业基地相关工作。
(三十八)负责对全县镁、方解石等资源实行统一保护性管理。
(三十九)负责贯彻落实《岫岩满族自治县菱镁、方解石保护条例》,制定行业标准,监管、审批行业协会。
(四十)负责拟定全县镁、方解石行业发展规划;行业的经济运行,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警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推动和引导行业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开展行业智力引进和人才培训工作。
(四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法定工作日: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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