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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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领导工作分工

    唐 鹏 党组书记、局长

    领导县司法局全面工作,负责县局党组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唐鹏,男,满族,1975年0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于天宇 副局长

    分管基层基础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律师、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所、信息化建设、扫黑除恶等工作。

    个人简历:于天宇,男,满族,196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 飞 副局长

    负分管社区矫正管理、安置帮教、法治建设、行政执法监督、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法治宣传、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禁毒、安全生产、应急等工作。

    个人简历:赵飞,男,满族,197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姜 宁 政治处主任:分管队伍建设、干部人事、统战、年轻干部培养、纪检、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绩效考核、信访、保密等工作。

    个人简历:姜宁,女,满族,198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关大林 岫岩满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分管法律援助、营商环境、公证工作。

    个人简历:关大林,男,满族,198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县任岫岩满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二、主要职责

    机构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司法局

    (一)承担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法治建设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

    (三)负责各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和县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县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普法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县政府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对县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县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法律事务咨询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协助落实县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九)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组织实施司法行政系统政治机关建设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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