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应急管理局值班带班管理规范
    时间:2020-01-01 09:33来源:县应急管理局作者:高晨点击:

     

     

      (一)值班制度

    1.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工作日白天应急值守和政务值班工作由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夜间值班工作,由全局各科室(含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每班2人(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节假日、防汛主汛期和重要敏感时期值班实行双人双岗(主、副班,其他人员备勤)制度。白班时间为8时30分至17时00分,夜班时间为17时00分至次日8时30分。值班人员要及时跟踪了解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和领导批示办理情况,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信息。

    2.带班。局长为总值班领导。各副局长和副科级负责双休日、节假日、防汛主汛期和重要敏感时期局带班工作。带班时间为24小时,即当日8时30分至次日8时30分,白天要在岗带班,防汛主汛期、重要敏感时期或省、市、县明确要求须夜间带班在位的,也要在岗带班。带班领导要及时全面准确掌握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要部署和安排相关工作。

    3.交接班。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要提前10分钟到岗,交班人员要详细书写交接班记录,对已办事项和待办事项应作详细说明。接班人员必须逐项核对交接内容,了解近期值班注意事项和重要值班信息,及时办理待办事项。认真检查办公设备并做好交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协调技术人员维修。定期召开应急指挥中心全体人员交班会,总结值班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4.值班记录。值班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簿》、,详细记录工作事项办理情况,包括时间、事项、办理人、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要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要素齐全、记录准确。

    5.设备管理。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对值班室设备、耗材、等综合管理,网络设备运行等由局办公室负责。

    6.卫生管理。值班室要始终保持整洁有序。夜班人员要7时前起床洗漱,整理文件,清理卫生,准备交接班。

    7.备班。应急指挥中心全时实行备班制度,每日安排1名备班人员,确保在此期间出现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补位。备班人员不得离开县区,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需30分钟内到达单位。

    8.备勤(紧急到岗)。应急指挥中心全时实行备勤制度,备勤人员为应急指挥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应急指挥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应随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接到通知后,应以最快速度到达工作岗位,受领任务。应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离开县区需向局分管领导同志报备。

    (二)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制度

    承担应急值守工作人员接到突发事件电话或书面报告,要记录好报告时间,迅速向有关方面核实后报告局领导和县委、县政府值班室。

    1.文字报告。应急值守工作人员通过OA系统、邮箱、短信或微信等形式报分管副局长、局长、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县委、县政府值班室,必要时经局领导、县委、县政府同意后,统一口径后报市局、省厅。

    2.电话报告。情况紧急时应急值守工作人员可先进行电话报告分管副局长、局长、应急指挥中心主任,县委、县政府值班室。电话报告要注意先后顺序,尽量同时,先后要在5分钟内完成,做好时间记录。

    3.复核。是否应报尽报,是否报告到位。

    4.通报。通报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

    5.编辑《值班报告》。要素要尽量齐全,要将市应急局协调有关部门和地区开展工作情况写上;第一次续报要写(续报一);续报和终报时,要把相关领导的批示和开展工作情况写清。

    6.记录存档。将信息报告、协调处置情况等做好记录和存档。

    (三)领导批示办理制度

    1.接收。承担应急值守工作人员应保持OA公文传输系统、传真、电话等设备正常运转,确保及时接收市局、县委、县政府批转至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批示。

    2.报告。承担应急值守工作人员接到领导批示后,应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主任报告,并按相关程序或应急指挥中心主任要求办理。

    3.办理。承担应急值守工作人员认真填写“公文收发记录本”,主要填写接收、报送时间和办理人等内容,而后迅速报送至相关局领导,按局领导指示转发至有关地区和部门落实,并及时核实反馈。

    4.存档。1)缩印,粘贴在《值班记录簿》中,做好批示办理记录。(2)存档,将批示原件存放在领导批示文件盒内。

    5.反馈。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认真落实领导批示要求,并做好跟踪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