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岫岩满族自治县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时间:2019-09-27 15:07来源:县财政局作者:点击:

    (2019年6月发布)

    序号

    部门

    项目名称

    管理方式

    文件依据及说明

    立项级次

     

    公安

     

     

     

     

     

     

     *

    1.机动车辆号牌证工本费

    缴入同级国库

    行政事业性收费。《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行业标准GA36-2014

    中央

     

     

     

        (1)号牌(含临时)

     同上

     同上

     

     

     

     

        (2)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同上

     同上

     

     

     

     

        (3)号牌架

     同上

     同上

     

     

     

    *

    2.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缴入同级国库

    行政事业性收费。《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l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l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中央

     

    人防

     

     

     

     

     

     

     *

    3.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缴入省县

    国库

    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财税[2014]77号

    中央

     

    检验检测

     

     

     

     

     

     

    *

    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缴入同级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发改价格[2015]1299号,财综[2011]16号,财综[2001]10号

    中央

     

    自然资源

     

     

     

     

     

     

     ▲*

    5.不动产登记费

    缴入同级国库

    行政事业性收费。《物权法》,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中央

     

    住房城              乡建设

     

     

     

     

     

     

    *

    6.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缴入同级国库

    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

    中央

     

    水利

     

     

     

     

     

     

    *

    7.水资源费

    缴入同级国库

    行政事业性收费。《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财税[2016]2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财综[2011]1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08]79号,财综[2003]89号,价费字[1992]181号

    中央

     

     

    *

    8.水土保持补偿费

    缴入中央县国库

    行政事业性收费。《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中央

    农业农村

     

     

     

     

     

     ▲*

    9.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缴入同级国库

    行政事业性收费。《渔业法》,财税[2014]101号,财综[2012]97号,中计价格[1994]400号,价费字[1992]452号

    中央

     

    林业和草原

     

     

     

     

     

     

    * 

    10.草原植被恢复费

    缴入同级国库

    行政事业性收费。《草原法》,财综[2010]29号,发改价格[2010]1235号,到期时限:2019年12月31日

    中央

     

           注:1.标注“▲”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小微企业免予征收。

                 2.标注“*”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属涉企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