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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岫岩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办事服务指南(边境证)
    时间:2019-07-19 11:28来源:作者:点击:209

    事项名称:边境证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1999年9月4日公安部令第42号)第九条: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领《边境通行证》; (一)参加科技、文化、体育交流或者业务培训、会议,从事考察、采访、创作等活动的; (二)从事勘探、承包工程、劳务、生产技术合作或者贸易洽谈等活动的; (三)应聘、调动、分配工作或者就医、就学的; (四)探亲、访友、经商、旅游的; (五)有其他正当事由必须前往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有犯罪嫌疑的人员; (二)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人员; (三)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四)公安机关认为不宜前往边境管理区的人员。

    办理材料:需要本人1寸彩色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办理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务服务行政大厅E区公安局窗口(岫岩镇玉雕会展中心西侧门市12号)

    办理机构:岫岩县公安局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00-17:00

    联系电话:0412-8781920

    办理流程:申请人向公安局提出申请,窗口人员查验材料是否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受理,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资格审查,制作并现场发放边境管理区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