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岫岩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办事服务指南(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
时间:2019-06-15 16:16来源:县公安局作者:点击: 次
事项名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
设定依据:《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2006年8月22日公安部令第87号)第二章《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与《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一节《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三章运输管理第十五条(二):运输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运出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运输许可证。运输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运出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运输许可证。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运出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办理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承诺书、购买合同
办理地点:岫岩镇会展中心西侧门市12号行政审批大厅E区公安窗口
办理机构:岫岩县公安局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点至5点
联系电话:0412-8781920
办理流程:申请人向公安局提出申请,窗口人员查验材料是否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受理,申请人网上填写申请表格,网上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