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祥全等代表:
你们在岫岩满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 《关于清理落地广告牌匾,进一步美化县城的建议》(第 059号)县政府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为切实做好整治清理落地广告牌匾工作,我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局直属各大队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机构,及时做出专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强化督导检查,分解任务目标,落实责任要求,全面部署落实针对临街违规设置落地广告牌匾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
城区主干道两侧的落地灯箱、广告牌匾等占用市政道路摆放,不仅影响城市观瞻,而且也妨碍市民出行,导致社会反响较大。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巩固创城成果。我局在2017年创城工作中已多次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对城区主干道两侧落地灯箱、广告牌匾,开展集中清理整治活动。
在此次专项整治过程中,我局经过前期走访调查,对城区落地灯箱、广告牌匾位置、数量及业主情况进行了摸排,对整治对象依照法定程序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但仍有部分广告单位和个体业主迟迟不予整改。为彻底消除这些落地广告牌匾带来的视觉污染和安全隐患,我局对万润大街、岫岩大街、站前大街、中心街、外环路、城东路、阜昌路、锦丝路两侧市政道路上的落地灯箱、广告牌匾进行全面清理取缔。当前已拆除清理各类落地广告牌匾80余处。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县综合执法局将继续加强对城区主次干道两侧落地灯箱、广告牌匾的规范管理, 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建立片区到人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形成无缝隙管控格局,为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恳请你多提宝贵意见,并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城市管理工作。
岫岩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