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标准-内设机构的公开
    时间:2018-12-04 11:27来源:作者:点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财务、人事管理、固有资产、安全、保密及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二)综合协调科

    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地方规程、标准和相关政策;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安全生产系统法制建设;起草重要文件、综合性报告;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承担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及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三)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研究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形势,适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各乡镇(区)政府及县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组织开展定期考核;负责全县安全生产政务信息采集、编撰、汇总、上报和通报工作;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应急办

    负责组织协调各类应急预案管理起草相关应急预案、培训、演练工作。承担全县生产

    安全应急管理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县级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具体负责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监督检查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监督高危企业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制度;负责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申报、辨识、评价、备案、监控等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生产安全应急信息接报和分析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县级生产安全应急演练和应急救援资源整合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

    (五)执法监察大队

    监督检查冶金、建材、建筑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负责与公安局、检察院、总工会等部门事故处理工作的联系;负责与城建局、交通局、园区安全检查工作的联系;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参与相关行业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六)危险化学品科

    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和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承办事故结案工作和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七)矿山科

    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勘探、尾矿库、液体矿山(石油天然气管道施工等)的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承办事故结案和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八)培训科

    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监管工作。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数据统计工作,组织研究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及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九)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

    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