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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好国资关口 实现保值增值——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综述
    时间:2016-06-15 21:13来源:作者:点击:

    近年来,县国资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加强资产使用监管,认真规范资产处置程序,积极盘活存量资产,为促进我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全县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厘清国有资产全部底数

    县国有资产管理局通过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对象和管理领域的查处力度,将国有资产归县政府所有的335户(其中行政事业单位274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61户)法人单位全部纳入监管范围。2014年6月,启动了为期二年的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先后开展了财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溢认定等工作,累计出动核查人员1000多人次,实地核查单位216家,出具评估审计报告195份。通过此次清产核资,基本理清了国有资产监管存在的问题,摸清了我县国有资产的“家底”。截止2015年底,全县国有资产总额为97.5亿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18.5亿元,国有企业79亿元(不包括土地、山林、水资源、矿产资源价值)。负债总额23亿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8.3亿元,国有企业14.7亿元。净资产74.5亿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10.2亿元,国有企业64.3亿元。为今后县政府决策,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

    加强国有资产全面监管

    国有资产管理局认真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通过完善监管制度、加大监管力度,使国有资产监管对象和监管领域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县资产隶属关系归县政府所有的335家法人单位的资产已全部纳入监管范围,还建立了国有资产监管系统和管理档案,将335家法人单位全部纳入信息管理并登记造册。并通过产权登记、资产调剂、处置核准、产权转让、流失查处等具体措施,加强日常动态管理。2015年以来,共开展事业单位产权登记193户,登记资产总额6.5亿元,调剂资产6户,金额25万元,核销资产报废27户,金额469万元;流失查处3户,金额12.3万元;接收闲置办公用房3处,共3600平方米,并按照县政府的安排进行了调剂使用。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数据库,协助各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内部管理制度。

    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

    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严格审核、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程序,对国有资产处置一律先实地审核,再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价值评估,最后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交易。通过公开处置,避免了部分单位私自处置国有资产造成流失的现象,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015年,我县审批国有资产出售19件,成交增值率达10%。国有资产管理局还积极推进我县城建、交通、卫生等行业国有企业搭建融资平台建设,为我县城市建设、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等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支持了我县经济发展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