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投靠户口迁移
- 小城镇户口的迁移
- 许可的申请:
岫岩公安局权责事项目录
序号 | 职权类型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实施主体 | 责任事项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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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许可 | 集会游行示威的审批 |
| 《治安管理处罚法》集会游行示威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法规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 公安局 治安 | 法定职责:保障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维护社会安定和公共秩序。保障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不受任何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进行扰乱冲击和破坏。 履职标准:对取得许可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的进行依法管理。 1申报条件:(1)要有负责人(2)5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3)申请书中要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雨数量起止时间地点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2审核内容:(1)负责人自然情况(2)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雨数量起止时间地点路线。 3审核程序:主管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后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的2日前将决定书通知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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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权类型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实施主体 | 责任事项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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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政许可 | 户口迁移审批 |
| 鞍公办发2013年10号文件《鞍山市公安局户籍管理规范》 第二十四条 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派出所所长审批的迁入户口(由分局审核签发准迁证)。 | 公安局 社区 | 法定职责:对全县的户口迁移进行审核和审批。 1申报 申请人提供材料: 凭被投靠人房证、结婚证、居民身份证、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原始户籍档案、单位原始档案、社区(村)出具的证明等)原户口所在地《居民户口簿>>,落户地《居民户口簿》等相关手续办理。农村人口间的户口迁移还应出具迁入地村委会证明。 2审核内容 对申报的审核。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一次性补充告知补充材料(5个工作日) 3审核程序 材料齐全,审查合格,出具户口准迁证。5个工作日 1申报 :材料1凡在建制镇委内具有固定产权住所的,可以在继续保留土地承包权和集体利益收入情况下,登记为城镇户口,依据本人申请和房证(照)、《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手续办理。 2审核内容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一次性补充告知补充材料(5个工作日) 3审核程序 材料齐全,审查合格,出具户口准迁证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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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权类型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实施主体 | 责任事项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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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政许可 | 城市养犬审批 |
| 《治安管理处罚法》养犬审批管理办法;第七条个人养犬向居住公安派出所申请以下材料;城市常住户口或有关签证的复印件;居住地居民委员会的独户居住证明;畜牧部门出具的免疫证明;犬的彩色照片两张。 | 公安局 治安 | 法定职责:加强养犬管理工作,保障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1审核内容:(1)城市常住户口霍有关签证的复印件。(2)居住地居民委员会的独户居住证明(3)畜牧部门出具的免疫证明。(4)犬的彩色照片两张。 审核程序:获准备养犬的个人,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批准的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养犬许可证》的犬牌,准养犬繁殖新生幼犬时,豢养者须在幼犬出生后5日内办理临时养证,犬主除用于本户老犬更usr外,应在30日内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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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权类型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实施主体 | 责任事项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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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政许可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 |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3号令) 第十一条 申请人完成筹建后,持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到同级公安机关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发给批准文件。 | 公安局 网安 消防 | 法定职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履职标准:对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对其信息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1.申报条件:(1)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2)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3)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4)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5)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2.审核内容:(1)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网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3)专职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4)安全保护管理制度样本及购买正版网络病毒防治软件、网吧管理软件发票;(5)固定网络地址证明;(7)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3.审核程序:县(市)区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在受理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报地市级网安部门审核。审核工作要在自受理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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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权类型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实施主体 | 责任事项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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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行政许可 | 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使用证 |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行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不行从事爆破作业。 严禁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私藏或者非法持有民用爆炸物品 | 公安局 治安 | 法定职责: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一、购买许可: 1、许可条件:(1)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使用证明(3)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 (4)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 2、许可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在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许可内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应当载明许可购买的品种、数量、购买单位以及许可的有效期。 二、运输许可: 1、许可条件:(1)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使用单位以及进出口单位分别提供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或者进出口批准文件(2)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3)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特征、出现险情的应急处置方式(4)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停地点(5)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6)运输车辆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2、许可程序: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在3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应当载明收货单位、销售单位、承运人,一次性运输有效期限、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停地点、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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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权类型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实施主体 | 责任事项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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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行政许可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
| 《治安管理处罚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 公安局治安 | 法定职责: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保护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 履职标准:对取得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落实安全工作。 1申报条件:(1)承办者应当制定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2)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措施,安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宣传教育。 2审核内容: (1)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2)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3)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4)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 3审核程序: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提出申请,对于受理的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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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权类型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实施主体 | 责任事项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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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行政许可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
| 《治安管理处罚法》旅店治安管理办法,第三条;开办旅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第四条;申请开办旅馆,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执照方准开业。 | 公安局治安 | 申请人提供申报材料(材料:10件;《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拟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从业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资格审查表及违法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和联系方式。消防部门出具的符合消防安全的证明文件;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以内进行, 公安机关安排专人或者委托派出所对申请人的设施、设备及安全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根据审核情况,对符合条件,准予开办的,自决定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对不予批准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行政许可决定书》在决定书中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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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行政许可 |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 |
| 治安管理处罚法》典当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七条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章程;符合规定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营业管理场所必须的设施;有两个以上股东,法人股相对控股;符合国家对典当行规划,合理布局要求。 | 公安局 治安 | 申请人提供申报材料(材料:8件;申请报告;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典当行业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及消防设施;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治安保卫人员基本情况;典当行建设防火设计消防审核或验收意见书。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进行初审, 审核同意后将相关材料报省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审核,公安机关安排专人或者委托派出所对申请人的设施、设备及安全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根据审核情况, 申请企业的申请材料齐全,内容属实,符合条件,受理的县级公安机关在10日内出具审批意见,并将申请材料及审批意见一并送市级公安机关审批。市级公安机关在1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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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权类型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实施主体 | 责任事项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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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行政许可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
| 《治安管理处罚法》准予刻制公章管理办法;第四条凡申请经营公章刻字业,须经省公安机关审查同意,领取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在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方可营业。 | 公安局 治安 | 申请人提供申报材料(材料:8件;申请报告;特征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从业人员登记表;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设施说明;经营处所方位图,平面图;固定经营场所的产权,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及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的经营者和主要从业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具备从事公章刻制能力证明《持有具备符合印章质量规定与检测方法》(GA 241,9_200标准)规定要求的证明文件;具备与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要求相应的资金、设备和技术能力证明。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以内进行, 公安机关安排专人或者委托派出所对申请人的设施、设备及安全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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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权类型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实施主体 | 责任事项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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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行政许可 | 烟花爆竹运输许可 |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应当载明托运人、承运人、一次性运输有效期限、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 | 公安局 治安 | 职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许可焰火晚会燃放,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1)、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2)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4)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5)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6)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7)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2、许可的审查: 申请受理后,应当认真审核相关申请材料,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3、许可证的核发: 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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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权类型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实施主体 | 责任事项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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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行政许可 | 危险剧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公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负责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 公安局 治安 | 职责:公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 1、申报条件:(1)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2)拟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3)购买剧毒化学品用途的说明(4)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2、审核程序: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在3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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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权类型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实施主体 | 责任事项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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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行政许可 | 准予刻制公章审批 |
| 《治安管理处罚法》准予刻制公章管理办法;第四条凡申请经营公章刻字业,须经省公安机关审查同意,领取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在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方可营业。 | 公安局 治安 | (一)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申请刻制印章,需提供下列材料: 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驻鞍部队申请刻制印章,须持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原件及复印件、承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主管部门证明介绍信。 2.事业单位申请刻制印章,须持市(区)编制委员会的批复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承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主管部门证明介绍信。 (二)企业申请刻制印章,需提供下列材料: 1.新成立的企业须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承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承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外资(含中外合资)企业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法人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委托相关人员(相关承办人须持委托书、身份证及复印件)。 4.企业单位申请刻制分支机构、部门章、各类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需具备法人资格单位方可申请),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承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证明介绍信。刻制法人代表人名章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人证书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承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报关专用章须持海关出具的“申请刻制报关专用章及备案联系单”、承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证明介绍信。 (三)其他机构申请刻制印章,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临时展销会、博览会等须持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商品展销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承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主办单位证明介绍信。 2.社会团体、民办非公企业单位刻制印章,须持民政局社团办的批复原件、承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民政部门证明介绍信。 3.教育培训机构(含职业培训机构)、学校、幼儿园等,须持教育局的批复原件及复印件、民政局社团办批复原件及复印件,承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主管部门证明介绍信。 4.医疗机构须持卫生局核发的《医疗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承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卫生部门证明介绍信。 5.外地企业驻鞍办事处,须持驻鞍机构管理部门的批文及复印件、承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6.业主委员会须持房管部门的批复原件、承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证明介绍信。 7.单位刻制党组织、纪检部门、工会、团委等印章,须持上级或有关部门成立该组织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承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证明介绍信。 (四)公章、财务章遗失、被盗需申请重新刻制的要求: 1.在市级报刊刊登声明该印章作废,登报三天后,无任何疑义的,提供刊登的报纸原件; 2.申请重新刻制的报告; 3.主管部门证明介绍信;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承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⒍印章被盗窃的,必须到属地派出所报案,持派出所报案回执。 (五)企业单位变更名称的,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承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取新章时应上缴旧章。 (六)公章损坏需要更换的,凭上述证件及原有公章,到公安机关申请重新准刻手续,取新章时应上缴旧章。 (七)外省、市单位在鞍刻制印章的,须持当地市级治安部门核发的准刻证明原件,承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八)上述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用于公安机关存档。 (九)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代办公章刻制审批手续。 (十)申请刻制印章的单位或个人自审批之日起3个月内未领取的印章,由公安机关销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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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权类型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实施主体 | 责任事项 | 备注 | |
项目 | 子项 | ||||||
13 | 行政许可 | 驾驶资质考验 |
| 驾驶资质考验 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 | 公安局 交警 | 法定职责:对驾驶资质考验进行受理、监管及审查 履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驾驶人考取驾驶证给予受理并负责对其监管及审查, 申领条件: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受理责任:车辆管理所对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条件的,应当受理,并按照预约日期安排考试。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监管责任:车辆管理所应当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场秩序,对考场秩序混乱的,应当中止考试。车辆管理所应当根据考试场地、考试设备、考试车辆、考试员数量等实际情况,核定每个考试场、每个考试员每日最大考试量。
审查责任:车辆管理所应当每周通过计算机系统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办理情况进行监控、分析。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每月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办理情况进行监控、分析,及时查处、通报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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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权类型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实施主体 | 责任事项 | 备注 | |
项目 | 子项 | ||||||
14 | 行政许可 | 建筑工程消防审核和消防验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 | 公安局 消防 | 法定职责:对室内外装修及土建工程进行监督管理。 履职标准:对经现场勘查及图纸审核合格的项目,进行网上备案抽查。 1.申报条件:(1)申报表;(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工程全部图纸(土建工程需规划许可证复印件);(4)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办理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使用建筑物的消防合格手续(98年以前的建筑物提供产权证明)。 2.审核内容: (1)“申报条件”各项内容的真实性;(2)各项材料所需加盖的公章是否齐全。(3)申报表是否如实、完整、工整填写。(4)申报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3.审核程序:审核工作要在自受理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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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权类型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实施主体 | 责任事项 | 备注 | |
项目 | 子项 | ||||||
15 | 行政许可 |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的消防安全审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 公安局 消防 | 法定职责:对公从聚集场所投入使用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履职标准:对公从聚集场所投入使用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1.申报条件:(1)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书;(3)消防安全制度、灭火的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4)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程职业资格证书;(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2.审核内容:(1)“申报条件”各项内容的真实性、提供材料是否符合规定;(2)申报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3.审核程序:审核工作要在自受理日起13个工作日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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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权类型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实施主体 | 责任事项 | 备注 | |
项目 | 子项 | ||||||
16 | 行政许可 | 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集会、晚会、灯会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安全消防审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条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 公安局 消防 | 法定职责:对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投入使用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履职标准:对举办大型群众性场所投入使用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1.申报条件:(1)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书;(3)消防安全制度、灭火的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4)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程职业资格证书;(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2.审核内容:(1)“申报条件”各项内容的真实性、提供材料是否符合规定;(2)申报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3.审核程序:审核工作要在自受理日起13个工作日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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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权类型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实施主体 | 责任事项 | 备注 | |
项目 | 子项 | ||||||
17 | 行政许可 | 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 |
| 第十七条: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个人自用购买少量高锰酸钾的无须备案。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或者备案的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本单位上年度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的情况;有条件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可以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计算机互联网,及时通报有关经营情况。 | 公安局 禁毒 | 法定职责:对易制毒使用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履职标准:对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易制毒使用企业,对其购买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落实安全措施。 1.申报条件:(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代办人身份证,法人承诺书; 2.审核内容:(1)营业执照有效期;(2)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3)法人身份证;(4)代办人身份证;(5)法人承诺书;(7)税务登记证有效期。 3.审核程序:县(市)区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在受理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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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权类型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实施主体 | 责任事项 | 备注 | |
项目 | 子项 | ||||||
18 | 行政许可 |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 |
| 第二十一条: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应当提交易制毒化学品的购销合同,货主是企业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货主是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登记证书(成立批准文件);货主是个人的,应当提交其他身份证明。经办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申请之日起10日内,收到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给运输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审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申请材料时,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实地核查。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或者备案的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本单位上年度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的情况;有条件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可以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计算机互联网,及时通报有关经营情况。 | 公安局 禁毒 | 购买备案证明 运输备案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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